拉脫維亞政治
此條目需要擴充。 (2016年2月2日) |
拉脫維亞是一個議會制民主共和國。拉脫維亞總理是拉脫維亞的政府首腦,擁有實權。拉脫維亞總統是拉脫維亞的國家元首,主要擁有象徵性權力。拉脫維亞是一個多黨制國家,立法權由拉脫維亞國會享有,行政權由拉脫維亞總理領導的拉脫維亞政府享有。司法機關獨立於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拉脫維亞在1991年取得獨立。由於蘇聯佔領時期有大量俄羅斯人移民拉脫維亞,因此國籍問題是拉脫維亞政治的重要課題[1]。
參考資料
编辑- ^ see Section 11., 5) and 6) Translation of Latvian Citizenship Law, 1999 (.pdf). [2016-02-02].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7-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