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申请成为管理员/S8321414/第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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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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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您期望幫忙怎麼樣的管理事務?請先閱讀管理員的介紹頁面。
  2. 在所有您在維基百科撰寫的條目或作過的貢獻中,有沒有讓您覺得特別喜歡的部份?有的話,為什麼?
    • 這點我跟上次申請時的回答差不多,仍然是引導新手入門,特別是跟我專長領域不同的新手,引導的過程中也有機會了解更多不同領域的知識,感覺蠻不錯的。
  3. 你有沒有在過去遇到任何有關編輯方面的衝突,或者是你認為其他用戶造成你的壓力?您如何處理這件事,以及未來遇到時您會怎麼處理?
    • 目前沒遇過,但若真的遇到了,可能先看對方是不是能溝通的人,如果可以就先在對方的使用者討論頁溝通,不行的話再視情況回報到WP:ANM
SheltonMartin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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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感谢您参选管理员,在下有几个问题请教:
    您如何看待某位(或者某几位)维基用户长期以来一直通过谩骂、诋毁、出口成脏的方式在讨论页或互助客栈页面与其他维基用户交流?您觉得作为管理员应当采取何种措施应对这一情况?
    如果某位曾经确因扰乱编辑、傀儡账号等违禁行为被封禁的用户想要回到中维,您觉得是否可以网开一面?如果可以,您如何界定“网开一面”的标准?
    在下注意到,中维近几年有大量的爱好者内容,这些内容游走在关注度的边缘,如自己按门铃自己听易安音乐社五十公里桃花坞等等,您认为这些条目是否符合维基百科的标准?如果不符合,您觉得应该通过何种方式改善或处理?
  2. 谢谢。--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0月12日 (六) 09:52 (UTC)[回复]
    1. 首先,以這個狀況來說,必須先區分是純然的漫罵或是帶有批判性意見的情況,若為前者,則可透過與特定幾個使用者的互動禁制或是封鎖處理;若為後者,我會傾向先看看有沒有其他能表達相同的批判性意見的表達方式,不過後者就是個人表達意見的方式了,管理員能做的大概就是提醒對方在可能的情況下盡可能不以罵人的方式表達。
    2. 關於這點,在沒有全域封鎖的情況且對方尚未被重複封禁(亦即該次封禁是第一次),若對方表達了改善意願,我個人認為可以引入英文維基百科的en:Template:2nd chance來處理,若能透過類似的流程檢視該使用者請求解除封禁時的狀況,且對方能保證不再犯類似的錯誤(或許可以設定觀察期),那麼我認為可以考慮讓對方重返中文維基百科,當然,若返回後又再犯,那就只好重新封禁了。
    3. 單就WP:N而言,我不覺得這三個條目有太大的問題,至於愛好者內容的問題則相當嚴重,不過由於我不熟悉影視相關主題的編輯,因此可能會嘗試透過WP:RFC的方式來達成如何清理的共識,甚或透過存廢討論移動至草稿空間(以及刪後重建,如果有必要的話)。
    以上,謝謝。--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10月14日 (一) 14:06 (UTC)[回复]
    1. 谢谢阁下的回复,祝参选顺利。--SheltonMartin留言|签名 2024年10月16日 (三) 01:07 (UTC)[回复]
Tisscherry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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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這三個問題我會問所有的候選人,您可以選擇不回答:

  1. 在近期WP:ANO的提報,挑任一進行中不當行為案件提出結案處理;
  2. 承上,在WP:DRV中,挑任一進行中的存廢覆核請求提出結案處理。
  3. 在此調查案件中,JoeyJacky和Philippines15提起了封鎖申訴,您的判斷和處理是—

以上,謝謝。--提斯切里留言2024年10月16日 (三) 17:01 (UTC)[回复]

  1. 針對123.202.62.148的案件,既已違反Wikipedia:BURDEN又是累犯,或可以半年起跳的封鎖防止其繼續。
  2. 針對黃旻睿這個DRV案件,在他處檢視了原始內容後,我會維持原決(使用G11速刪並沒有問題)並建議原始作者先找找是否有足夠的參考資料,並請他在草稿空間編寫後走草稿審核流程。
  3. 因為是CU確認的傀儡,且申訴中也並無法強烈證明兩個帳號是不同人操作(同時並非真人傀儡),暫時拒絕解封請求應當不為過。
以上,謝謝。--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10月20日 (日) 23:38 (UTC)[回复]
Gluo88 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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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从社群讨论中的发言来看,大家似乎对是否应当采用精英主义或官僚作风存在不同看法。根据维基百科的精神,“管理员没有任何高于其他用户的特权,唯能实现社群讨论所得的共识” ",“维基不是官僚体系”。想请教一下,管理员独裁是否不好?如果独断专行会带来问题,具体可能有哪些不利之处呢?
  2. 维基百科有关方针不支持追溯式封禁(详细论述见此处)。在追溯性检查发现问题时,英语维基百科处理“长期抄袭”侵权的CCI方法,至少需要提报五次明显的侵权行为,还需要CCI职员等确定问题是否属实。 即使“抄袭”属实,英语维基百科还指出"请记住保持文明。一些投稿者违反版权政策是因为误解了版权政策或法律,而不是出于恶意。" 属实后只是启动社群调查,用社群的力量来帮助修改,而不是封禁(此例表中的例子), 不把“封禁”用于惩罚。因此,在追溯性检查中,若发现的未引发异议且未被回退非当前编辑,则可视其为具有一定的共识(详细论述见此处)。对于疑似存在问题的非当前编辑,更适合提出质疑,促使编者进行改善,而非采取“惩罚性”封禁。 想请教您,是否认同这样的理解?

--Gluo88留言2024年10月21日 (一) 16:10 (UTC)[回复]

  1. 維基百科的管理員並不是只有一個人,在其他管理員仍能針對不恰當的管理行為逆轉或反制時,我不認為單一管理員能達到什麼獨裁的效果。
  2. 若侵權編者在溝通後有所改善,那的確直接改善侵權條目(或是如果侵權過於嚴重,則刪除重寫)是可行的方式,但這端視侵權編者是否願意改善,若侵權編者並未表現出願意改善的樣子,那麼封鎖或禁制也算是恰當的。--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10月22日 (二) 12:30 (UTC)[回复]
    谢谢回答。澄清一下上面问题的前题: 还没有向用户提出质疑,也没像CCI方法要求的第三方证实,也没有按方针提交到条目讨论页情况下(按照处理著作权侵犯的方针,"如果你怀疑某篇条目侵犯著作权,你至少应该将问题提交到条目的讨论页。...有些情况可能是误解或误判。" ),所以第二题的编辑不是按程序正义判断出的“实际侵权”编辑,只是疑似侵权编辑, 请问发现者是否应该直接封禁或禁制呢?--Gluo88留言2024年10月22日 (二) 22:46 (UTC)[回复]
RiceKing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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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認為「對事不對人」和「對事又對人」有哪些差別?您是否覺得某些情況下「對事又對人」是必要的?--Rice King 信箱 · 留名邊緣人 2024年10月22日 (二) 07:13 (UTC)[回复]

會演變成「對事又對人」的情況多半是對方已經(或快要)變成LTA的時候,畢竟此時雖然判斷是根據行為而定,但應對動作則會根據行為人是否為LTA而可能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因此,泰半情況下「對事不對人」沒有什麼太大問題,但涉及LTA的狀況則可能會有所不同。--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10月22日 (二) 12:18 (UTC)[回复]
Dewadipper的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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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认为中维编者之间是否有猪与鸡之分?如有,什么样的编者属于猪?——Aggie Dewadipper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14 (UTC)[回复]

雖然我很想說WP:CHOICE,但以完全投入與參與的角度來說,我認為(包含但不限於)推動方針指引修改或是以其他方式深度參與維基百科運作的人,在這個寓言中都可以視為豬的角色,當然以這個層面來說,兩種角色是可以相互轉換的。--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23:28 (UTC)[回复]
「第三・五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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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參照英文維基百科管理人員申請之慣例提問:

一、閣下現時是否持有、使用任何分身帳號,或先前曾使用其他帳號?
二、閣下是否有任何利益衝突須予申報?

以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4日 (四) 18:35 (UTC)[回复]

  1. 我目前或過去都並無任何分身帳號或是其他不同名稱的帳號。
  2. 就我目前編輯過的主題來說,沒有。
以上,謝謝。--冥王歐西里斯留言2024年10月24日 (四) 23:0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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