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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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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tfs2013留言 | 贡献
濫用權限:​ // Edit via Wikiplus
Aotfs2013留言 | 贡献
已封禁或除權使用者覆審:​ // Edit via Wikiplus
第54行: 第54行:
==已封禁或除权用户覆审==
==已封禁或除权用户覆审==
*{{User|Itw}}
*{{User|Itw}}
*:{{status2|+}}
*:{{status2|+|撤權}}
*:需複審或解除之权限:巡查豁免者
*:需複審或解除之权限:巡查豁免者
*:理由:该用户已被封禁,但账户仍被授予上述权限。请检查用户被封禁之理由是否会导致除权。
*:理由:该用户已被封禁,但账户仍被授予上述权限。请检查用户被封禁之理由是否会导致除权。
第79行: 第79行:


*{{User|Walter Grassroot}}
*{{User|Walter Grassroot}}
*:{{status2|-}}
*:{{status2|-|駁回}}
*:需複審或解除之权限:巡查豁免者、回退员、IP封禁豁免者
*:需複審或解除之权限:巡查豁免者、回退员、IP封禁豁免者
*:理由:该用户已被封禁,但账户仍被授予上述权限。请检查用户被封禁之理由是否会导致除权。
*:理由:该用户已被封禁,但账户仍被授予上述权限。请检查用户被封禁之理由是否会导致除权。
第87行: 第87行:


*{{User|A-Chinese-Wikipedian}}
*{{User|A-Chinese-Wikipedian}}
*:{{status2|-}}
*:{{status2|-|駁回}}
*:需複審或解除之权限:IP封禁豁免者
*:需複審或解除之权限:IP封禁豁免者
*:理由:该用户已被封禁,但账户仍被授予上述权限。请检查用户被封禁之理由是否会导致除权。
*:理由:该用户已被封禁,但账户仍被授予上述权限。请检查用户被封禁之理由是否会导致除权。

2018年2月26日 (一) 04:23的版本

滥用权限 · 六個月無活動 · 已封禁或除权覆审 · 請辭

包含引用自维基百科:解除權限方針 當任何依據權限申請方針獲得權限的用戶有濫用權限的嫌疑,任何用戶均可以在本頁舉報,由其他用户讨论是否除权。舉報時請附上相關證據,否則大家難以處理舉報者的申請。

當管理員封禁任何一位依從權限申請方針獲得權限的用戶時,請同時提報,讓其他用戶覆核考慮是否為之除權。遇緊急情況時管理員可以暂时取消權限,但必須立即在本頁报告,讓其他管理員進行覆核。

決定投訴成立與否請考慮以下原則:

  1. 蓄意犯規:如果有證據相信對方是刻意、不懷好意或故意地違規,例如知道犯了不顯眼的事不會被人舉報,所以不時犯錯,這樣也應該除權。
  2. 草率行事:如果用戶粗心大意多次誤用或亂用權限,或別人要求他回避(因涉利益衝突)時他還執意行事,雖然他未必是惡意,但可能證明他不懂如何有效地運用手上的工具,也應該除權。
  3. 執於己見:因為權限應該用作執行社群共識或防止破壞等,而不是解決矛盾或衝突的工具,一意孤行、過於執著或不聽取人家意見的用戶,也應該除權。
  4. 沒有悔意:每個人也有犯錯的時候,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所以用戶的態度,是否真心改過,會否謹言慎行,會否重犯等也是考慮除權的因素。

对于先前已生效的除权有异议的用户也可以到本頁要求进行复审。另外當超過六個月沒有任何編輯活動,在本頁報告後如查明屬實便即時除權。又如果依從權限申請方針獲得權限的用戶希望辭去職務或放棄既得權限,也請於本頁提出申請。又或者自行移除回退员、巡查员、大量信息发送、巡查豁免、大量帳戶建立、檔案移動和IP封禁豁免的权限,如此做的用户在移除操作结束后的两个月内不可再次申请该权限。管理员会在对用户授权时酌情考量该用户的权限变化情况,游戏上述自行除权规则的用户可能会招致封禁。

任何用戶都可自由地於本頁申請中發表意見,管理員當應盡量考慮各用戶的意見。

管理員可就事情輕重作以下處理:

  • 駁回:理據不足,駁回申請;
  • 提醒:用權欠妥,易惹爭議,未違方針,則僅需提醒;
  • 警告:行為不當,有違方針,但有所考慮,則警告而暫不除權;
  • 停權:暫且除權;應按輕重訂下期限,期限一至,則恢復其權;
  • 撤權:撤销权限,但可再申请;
  • 禁止申請:禁止申請權限,不過務須訂下期限。

提报时请复制下框内容并按需求填写,置于相应提请部分最下方:

*{{User|提报的用户名}}
*:{{status2|新提案}}
*:需複審或解除之权限:
*:理由:
*:~~~~

提示:全域IP封禁例外不適用於繞過本地IP封禁,因此獲全域IP封禁例外權限者,無必要要求除權;全域回退員持權比本地回退權更多,但无abusefilter-log-private和abusefilter-view-private權限,不应除權;全域管理員不適用於中文維基百科。

滥用权限

已通知當事人為自身辯護。——Aotfs2013 留於 2018年2月22日 (四) 08:51 (UTC)[回复]

  • (:)回應
Special:diff/48329033:修改內容,不給出參考來源,這樣的編輯有甚麼用?
Special:diff/48328950:將「球面」改成「圎面」,不給出理由,這樣的錯誤編輯不算破壞,那算甚麼?
Special:diff/48174143:將標題改為連結,這是錯誤格式與非建設性編輯。
Xiplus#Talk不要吹毛求疵,沒事找事做。
無建設性跟「明顯的非建設性的編輯」我想還是差很多了,請見回退方針,這個於上次被提報應該就說過了。--Xiplus#Talk 2018年2月24日 (六) 02:48 (UTC)[回复]
  • 编辑摘要是给其他人看的。考虑什么是明显的非建设性编辑我想只需要问自己一个问题就好:假如您是完全不熟悉本站各类方针指引的新手,看到自己的编辑被回退,如果没有编辑摘要,您是否清楚它被回退的原因?如果清楚,那回退的就是明显的非建设性编辑;否则就不是。--Antigng留言2018年2月25日 (日) 07:40 (UTC)[回复]
  • (:)回應:路过。不是很懂各位释法和尚在讲什么经。这三笔编辑都没什么道理可讲的;咱们可以关注这三个条目,看看这三个新手会不会气急败坏回到条目中开战。真有那么理直气壮吗?-- SzMithrandirEred Luin 2018年2月26日 (一) 02:47 (UTC)[回复]

老陳閣下未能嚴謹使用回退權已非初犯,經過長時間停權後,根據上方發言仍能看出其對回退權使用的隨意與認知錯誤;據此,在下決定撤除老陳閣下之回退權,並禁止於6個月內重新做出申請。——Aotfs2013 留於 2018年2月26日 (一) 04:22 (UTC)[回复]

  • Panzer VI-II讨论 | 貢獻
    狀態:   驳回
    需複審或解除之權限:回退權
    理由:这位用户自己在深度编辑争议中使用回退權回退非明顯破坏性編輯:Special:diff/48423659 在下是看到该用户在此条目加入大量违反非第三方来源内容。因为多年前在此条目讨论页有共识认为对于政治宗教敏感度极高的该条目宜遵守WP:第三方来源,因此,在注意到这个用户的编辑有违共识,在条目讨论页上,我针对被该用户加入的内容,一一指出其为非第三方来源,或者是来源中不具备的原创研究内容,在长期未等到回应后我才改动条目的。但这位用户动用了回退员的回退功能,把条目恢复到由其加入非第三方来源及由其添加的来源中并不存在的原创研究内容。我阻止违反共识的来源内容,希望更正其原创研究,并经过留言,这并非破坏。相反,这位用户不回应两周前我在条目讨论页上对其所加内容的留言意见,拒绝交流,直接回退,我认为是在滥用职权,破坏维基。这位用户对此回退功能的使用,符合解除權限方針中投訴原則1, 蓄意犯規:如果有證據相信對方是刻意、不懷好意或故意地違規,例如知道犯了不顯眼的事不會被人舉報,所以不時犯錯,這樣也應該除權。。小莲庄处士 2018年2月25日 (日) 16:54 (UTC)[回复]
未完成:没有撤除权限之必要,不要因为自己和他人的编辑争议提起除权。--门可罗雀的霧島診所从头来过继续奋斗神社的羽毛飘啊飘 2018年2月26日 (一) 02:04 (UTC)[回复]
  • (:)回應:霧島聖管理员没有回应Panzer VI-II的违规事实。再者,大量违规、举报正是发生在编辑争议过程中,怎么会因为编辑争议就不能提请除权?更有重要的,正是因为发现该编辑在编辑争议中滥用回退员权限,才提请除权的。请霧島聖和其他管理员们从新考量,谢谢!小莲庄处士 2018年2月26日 (一) 02:26 (UTC)[回复]

逾六个月没有任何编辑活动

已封禁或除权用户覆审

未完成,未发现新建条目有大问题。创建小小条目很正常--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2月22日 (四) 07:35 (UTC)[回复]
  • 今天下午我在IRC看到有人讨论这个请求。处理该请求的管理员认为“创建小小条目”很正常,但是在中文维基百科,过期小小作品是删除的理由。如果一位用户多次创建小小作品,且:1、没有及时扩充;2、没有自行挂小小作品的模板。那么他的巡查豁免权在客观上会阻碍过期小小作品被及时地删除。因此,依巡查豁免权的精神“减少巡查员的工作量”,不应认为创建大量小小条目的用户可以无条件地保留巡查豁免权限。--Antigng留言2018年2月23日 (五) 12:02 (UTC)[回复]
  • 不仅仅是小小条目,这位创建的非小小条目也有其他问题。--Tiger(留言2018年2月23日 (五) 13:55 (UTC)[回复]
未完成,未发现新建条目有大问题。--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2月22日 (四) 07:35 (UTC)[回复]
完成,依方針撤權。——Aotfs2013 留於 2018年2月22日 (四) 08:54 (UTC)[回复]

請辭或棄去無用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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