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騰霄 (嘉靖進士)
外观
李腾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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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广平府知府 | |
籍貫 | 山西太原府盂縣 |
出生 | 九月三十日 |
逝世 | 卒年不詳 |
配偶 | 娶韩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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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騰霄(1491年—?年),字子冲,山西太原府盂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编辑]治《書經》,行三,由國子生中式己卯科(1519年)山西鄉試第四十九名舉人,年三十三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三百九十七名,第二甲第一百十一名進士[1][2]。历任户部辽东管粮郎中,官至广平府知府,嘉靖十三年与巡按御史李新芳发生冲突,弃官而走,李新芳派兵追拿,关押于唐山县官舍。经过上诉,李新芳、杨彝革职为民。腾霄罢官闲住[3][4]。
家族
[编辑]曾祖李諫。祖父李璧,州判官。父李轼。母郭氏。具庆下。兄騰雲、騰漢、弟騰霖[5]。
参考资料
[编辑]-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涌幢小品》卷二十五·二御史:嘉靖十三年,御史李新芳行部。至广平县,城门发铳,惊而怒,笞铳手,并笞知县周谧。又用左右谮,连及典史田经,付推官杨经鞫讯。谧等不服。经以狱不就,恐新芳怒盛,重违其意,乃文致他事,诬谧、经侵分修城钱缗,坐以监守自盗律。广平府知府李腾霄不能平,诣新芳辨折,辞气颇厉。新芳愧愤,遂诬腾霄主使谧谋害己,并奏之,而遣推官杨经、秦新民驰府执腾霄。腾霄拒之,稍集众自卫,新芳复劾其拒城为乱,檄兵备副使杨彝勒兵三千人往捕之。腾霄弃官走,通判吴子孝、推官侯佩、经历吴尚质皆走,郡城一空。百姓奔走,争门出,蹂躏死者甚众。新芳复遣数百人追腾霄等,下令得腾霄者予三百金,追至赵州及之。执腾霄系唐山县官舍,而子孝、佩、尚质归皆笞之数十,尚质立毙。腾霄、谧、经屡诉于朝,巡抚周金亦奏新芳谬妄及经、新民怙势作威,彝发兵激变之罪。上勒新芳回籍,遣给事中王祯、郎中李槚往勘得实,以闻。遂逮新芳、杨彝,诏下狱,俱夺官。
-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七十》:嘉靖十三年十二月,逮直隶巡按御史李新芳、大名兵备副使杨彝下诏狱。先是(巡抚周)金既劾奏新芳,都察院言抚按互争,金宜回避。金亦言新芳愤逆,皆掌院都御史王廷相阴为主持,乞敕廷相毋预勘事,因自请罢归。廷相疏辩本无回护,亦请先罢。 上以其事下刑部,令廷相各供职如故。后刑部具上狱词,当新芳擅勘禁五品以上官,自失宪体;杨彝阿顺助虐,俱革职为民。腾霄、新民、经并闲住。诏从之。此事实新芳用小忿作威福,至于擅调官军,几致地方大变,而吴尚质之死,明属故勘,乃独用不谙宪体革职,当时论者以为失刑云。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