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家
漫画家(英文:Cartoonist、Caricaturist、Cartoon Writer、Cartoon Artist)[1]指创作漫畫或卡通的藝術家。漫畫有不同的類型,有單幅漫畫、四格漫畫、連環漫畫等等。連載強度較低的,可能只由一個漫畫家做完整個創作。連載強度較大的漫畫,往往會由一個工作室團隊來製作,像美國的漫威各英雄角色都有對應的團隊,日本的漫畫也都有工作室,香港的黃玉郎與所轄主筆也是如此。一般來講,漫畫原作與主要畫家都可以稱為漫畫家。其它參與作畫但沒參與創作的,通常只能稱為漫畫助手。
獨立作業的漫畫家
[编辑]像日本長谷川町子以黑白四格漫畫的型式連載海螺小姐,線條簡要,沒有繁複背景,沒有上色問題,創作的壓力主要在於劇情。這樣就可能獨立作業。
帶領工作室的漫畫家
[编辑]在日本很常見,日本的漫畫周刊一周要畫近20頁的連載,還有其它上色稿件等工作,連載壓力強度大。通常會找幾個助手協助。比較制度化的是像秋本治創作漫畫烏龍派出所,在1990年代成立製作公司有限会社アトリエびーだま以企業化方式雇用助手。
漫畫原作
[编辑]通常會撰寫劇本,有的會參與製作分鏡。譬如漫威蜘蛛人的劇本創作是Stan Lee,日本漫畫北斗之拳的原作是武論尊。
主要畫家
[编辑]會執行人物的美術設計,並主持作畫創作的部份。譬如漫威蜘蛛人的主要畫家是Jack Kirby,日本漫畫北斗之拳的作畫是原哲夫。
漫畫助手
[编辑]執行一些技術上的細節,譬如描背景、畫速度線、塗黑、貼網點等,或協助影印、找參考資料等事務。通常不參與創作,但有些會幫漫畫家提供故事點子。
職業病
[编辑]由於長時間久坐,缺乏運動,不規律的睡眠與工作,所以容易導致職業病。例如腰痛、腱鞘炎,或是猝死。
戲稱
[编辑]- 一部漫畫家
泛指只有一部成名作,而無後續其他作品的畫家。
参见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Contemporary Literary Criticism, Volume 195, Gale, 2005, p. 167: "(Full name Neil Richard Gaiman) English graphic nove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