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杰 (明朝)
高杰(?—1645年),字英吾,陕西米脂人,明末军事人物。原是闖王李自成的部將,後降明,封興平伯,與黃得功、劉澤清、劉良佐合稱南明四鎮。後遭降清的睢州總兵許定國誘殺。
生平
[编辑]原是闖王李自成的部將,一說其部曾殺明總兵許定國一家[1],但可能僅僅是明末清初文人的揣測(后來許派二子降清、其妻邢氏上書清廷乞還老家,說明許全家被殺之事不可信)。崇祯七年(1634年)十月,李自成派高杰向贺人龙佯降。崇祯八年(1635年)高杰带着李自成妻邢氏投降了贺人龙[2],被授予游击之职,累功升任总兵。崇祯十七年正月初,李自成出兵潼关,高杰部兵败,南下徐州。[3]後投靠凤阳总督马士英,屯驻徐州[4]。四月下旬,离開徐州。[5]
弘光帝政权成立时,高杰在南明江北四鎮中兵力最強,最受史可法器重。但高杰性氣乖張,難以節制,抢掠焚杀,素為江南士紳不喜,他們指责高杰的军队“杀人则积尸盈野,淫污则辱及幼女”[6]。人稱“番山鹞子”。但他有樸直憨厚之處,能向史可法盡心效力,敢拒清肅親王豪格“大者王,小者侯,世世茅土”的誘降[7]。後駐兵泗州,負責開封、歸德(今河南商丘)一路招討,冒大雪,沿黃河築牆。
明弘光元年(清顺治二年,1645年)清兵下河南府,高杰約睢州(今睢县)總兵許定國,互相聯絡。然此時許定國早已暗降清廷,並送二子许尔安、许尔吉渡河為人質。十二日,许定国在睢州兵部尚書袁可立府第大摆筵席,为高杰、越其杰、陈潜夫、参政袁枢等接风洗尘。越其杰疑有詐,高杰卻不以為意。正月十二日,高杰率三百名亲兵至營中,十三日夜许定国在設宴召妓,把高杰灌醉,一刀砍下頭顱,持首級北渡黄河,向清將豪格報功[8]。史可法聞讯大哭说:“中原不可复为矣!”[9]史可法立高杰之子高元照为兴平世子,高杰遗孀邢氏以子年幼,想让史可法收元照为義子,史可法以其為流賊出身而拒之,遂命元照拜太监高起潜为義父。[10]
注釋
[编辑]- ^ 吳偉業《鹿樵紀聞》卷上,〔高黃二鎮〕一節。
- ^ 姚雪垠《李自成》描写高杰勾引了李自成的老婆邢氏,所以在投降明朝。
- ^ 《明实录·崇祯实录》载:“崇祯十七年正月癸巳(初四),高杰南下,江北大震。”
- ^ 《淮城纪事》云:“三月初九日,黄得功、刘良佐、刘泽清、高杰四家兵皆南下”,“高杰兵在徐州”。
- ^ 《扬州变略》云:“广昌(刘良佐)自宿迁南行,驻兵瓜州,而兴平(高杰)亦垂涎维扬之盛,尾刘而来。”
- ^ 文秉:《甲乙事案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第39页。
- ^ 林洛:《明朝滅亡真相》
- ^ 戴笠、吴乔:《流寇长编》卷十九、康熙《睢州志》皆記十三日。郑廉《豫变纪略》卷八记正月十二日。
- ^ 徐鼒:《小腆纪传》卷十《列传》三《史可法》
- ^ 应廷吉:《青燐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