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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讨论:聚會/2008香港夏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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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特區成立紀念日假期
12日:研討會並已舉行夏聚
26日:夏聚日


7月12日之前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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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早前討論

春聚在3月尾舉行,可惜適逢兩個公開試及不少學校的統測,日子頗為尷尬;故有不少人,尤其是眾莘莘學子,未能出席,。故我提議在考試季節後舉行夏聚,希望更多人能夠出席交流。 --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3月29日 (六) 04:00 (UTC)[回复]

我也是因為日期問題而不能出席昨日舉行的春聚,因為那天剛巧是復活節假期的最後一天。-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對話 | 土木記 ) 2008年3月31日 (一) 08:57 (UTC)[回复]

是次夏聚的籌備討論時間十分充足,希望各香港維基人踴躍發表意見,以期人數創新高、質素達顛峰。ambcyli (留言) 2008年4月2日 (三) 07:42 (UTC)[回复]

聚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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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大家就聚會詳情作出討論。 =] --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3月29日 (六) 04:00 (UTC)[回复]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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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在六月尾/七月上旬舉行,因為大家的課業不太繁重,大家的心情也較為輕鬆吧。--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3月29日 (六) 04:00 (UTC)[回复]

七月中可以嗎?小學生和中一至中四、中六生應該在六月尾至七月初考試--Ws227 (留言) 2008年3月31日 (一) 18:10 (UTC)[回复]
早了點,暫時沒意見。Stewart~惡龍 2008年4月1日 (二) 05:21 (UTC)[回复]
建議在7月底至8月初。德廣 >.< 維基態度 (留言) 2008年4月1日 (二) 14:15 (UTC)[回复]

六月是學校考試期,免了。七月中及下旬頗佳,而且是介乎高考放榜與JUPAS公佈、會考放榜間的時間,考生都很得閒。ambcyli (留言) 2008年4月2日 (三) 07:33 (UTC)[回复]

八月初去了北京奧運,來不了…—談天說地一樂也 (交流) 貢獻? 我的家 2008年4月11日 (五) 13:48 (UTC)[回复]

參考過農曆和眾人的意見,本人認為於七月下旬或八月上旬舉行聚會會較合適,因為這時大家都很悠閒。另外,八月是奧運月,有維基人會在這時到北京看奧運,這時又正值「立秋」,而且「夏聚」是應在「立秋」前舉行,所以不建議於八月舉行。--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對話 | 土木記 ) 2008年6月1日 (日) 03:24 (UTC)[回复]
我覺得7月15日至7月20日間舉行聚會會比較合適,因為有些人會在此日期以後去旅行及學生在暑假開始時會較空閒(例如本人)。--Tokyo Metro (留言) 2008年6月9日 (一) 10:53 (UTC)] 我在上述的時間可能要考中一入學前香港學科測驗,不能赴會。故我希望夏聚能在7月下旬(21/7至31/7)舉行。--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對話 | 土木記 ) 2008年6月13日 (五) 08:23 (UTC)[回复]

香港維基媒體協會在7月12日(星期六)會舉行成立一週年紀念活動,大家想夏聚和紀念活動一起舉行還是分開辦?--Ws227 (留言) 2008年6月29日 (日) 16:24 (UTC)[回复]
個人傾向一起辦,一來可以就研討會的話題討論,二來可以節省時間,還有就是可以同時吸引維基人和非維基人的注意,達到宣傳和推廣維基的效果,各位認為如何?--Ws227 (留言) 2008年6月29日 (日) 17:57 (UTC)[回复]
同意pedist說法。但收費難免貴了些...之前的會費如果全數有用就冇問題,有得tan既就tan d錢出黎,再加少少現金...想同吹水 2008年7月1日 (二) 11:38 (UTC)[回复]
建議分開舉辦,現在也有點倉促,而12/7那天可作閒聊、茶聚。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2日 (三) 07:46 (UTC)[回复]
同意惡龍的說法。—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對話 | 土木記 ) 2008年7月2日 (三) 10:27 (UTC)[回复]
兩次活動的合併協同效應,我想已經好明顯了。人氣聚會故言之好,協會的活動都是香港維基人的活動。希望不是國親兩黨的分道揚鏢的翻版吧,哈哈。—MM21 (留言) 2008年7月2日 (三) 11:47 (UTC)[回复]
我只是認為時間上會比較急,不利宣傳,且這個頁面上的討論也已有了一段時間了。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4日 (五) 03:52 (UTC)[回复]

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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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新界南或新界西北是個舉行今次夏聚的好地方,理由是新界南規劃早,有完善的社區及交通設施;而新界西北則鄰近我住的地方。大家還認為有哪些地方適合舉行夏聚呢?歡迎在此討論。--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對話 | 土木記 ) 2008年3月31日 (一) 09:32 (UTC)[回复]

夏聚算是大聚會,我覺得最好找一些交通方便的地方,可以吸引多些人來--Ws227 (留言) 2008年3月31日 (一) 18:10 (UTC)[回复]
對,交通方便是個要素。似乎還是離不開九龍區。不知有什麼建議,有新鮮的場地嗎?Stewart~惡龍 2008年4月1日 (二) 05:21 (UTC)[回复]
交通方便度確是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會嚴重影響出席人數。—cychk (留言) 2008年4月1日 (二) 06:43 (UTC)[回复]

其實港島的北部、九龍西也是適合舉行今次夏聚的好地方,因為它們交通方便、規劃得比較早。--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對話 | 土木記 ) 2008年4月1日 (二) 08:04 (UTC)[回复]

有具體的場地提議嗎?Stewart~惡龍 2008年4月1日 (二) 19:15 (UTC)[回复]
我認為深水埗、油尖旺和中西區都是舉行今次夏聚的好地方,因為這些區域各有數條港鐵路線在行駛、可見它們交通方便;而它們也在數十年前大規模發展,有完善的社區設施,所以它們絕對是舉行聚合的好地點。至於場地方面;我則建議在大學、禮堂或更適合的場地進行。--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對話 | 土木記 ) 2008年4月8日 (二) 10:26 (UTC)[回复]

先決定地區吧。要麼繼續在九龍(方便),要麼改採地區輪流制度,港,九,新西,新東輪流來辦,大家覺得如何?ambcyli (留言) 2008年4月2日 (三) 07:35 (UTC)[回复]

我想要人數能夠多的話九龍還是最合適的,季聚大概是這個定位吧?!Stewart~惡龍 2008年4月2日 (三) 10:53 (UTC)[回复]
我想這次聚會繼續九龍舉行絕對是好方案,因為我在上次春聚籌備時也說過九龍位處港島和新界之間,較容易聚集維基人舉行聚會;但如果改採地區輪流制度的話,那就會對不同地區的居民造成不便,例如新界不便於港九居民前往,如果聚會在較難聚集維基人的新界舉行,出席聚會的維基人人數便會大幅減少。--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對話 | 土木記 ) 2008年4月8日 (二) 10:49 (UTC)[回复]
個人層面來說,時間容許參與的話,到那一區沒關係。交通而言,九龍、荃灣甚至是沙田(市中心)應該沒太大的關係,反正港鐵合併後車費相差也不太遠。倒是場地的考慮,似乎限制了大型聚會的舉行地點…個人倒想看看除了理工大學和城市大學以外,市區還有沒有不太難到,又可以空納上二三十人進行討論的地方…Mahoumatic (留言) 2008年4月15日 (二) 06:44 (UTC)[回复]
新界區的維基人不少,而且次次都係九龍,未免悶左d。{{Azurino}} (留言) 2008年4月30日 (三) 11:41 (UTC)[回复]
你的意見跟我最初的意見相合,但請你留意此段落上面的留言。--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對話 | 土木記 ) 2008年5月4日 (日) 11:28 (UTC)[回复]

本人認為中西區、灣仔區,因為鄰近自己南區的家或觀塘區,因每天都會經過,所以我認為較好。Tokyo Metro (留言) 2008年6月9日 (一) 10:41 (UTC)[回复]

在觀塘區和中西區舉行夏聚對我來說是可以的,但可能對一些維基人造成不便。至於在灣仔舉行夏聚就更不可行,因為該區對住在新界的我來說實在太遠了,這樣會不便於新界維基人赴會。--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對話 | 土木記 ) 2008年6月13日 (五) 09:37 (UTC)[回复]

九龍和新界西都冇問題,新界東就恕難從命喇。想同吹水 2008年7月1日 (二) 11:38 (UTC)[回复]
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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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方面根據過往的一些經驗,有一些意見提供。

一直以來,我們在大學內舉行聚會為多,不論是上網設備、環境、設施(如投映機、白板、手提電腦的供電等)各方面都十分方便,真的找個缺點要說的話就是大學地方一般比較大,有時不熟地方的出席者會迷路(也幸好上次有人當聯絡人來協調)。至於春卷柯南曾建議禮堂作為場地,這方便我們好像未曾嘗試過,然而依我們目前出席聚會的人數和規模好像未達到那個程度。另外,中學、社區中心或非牟利團體的房間/課室/會議室也是適合的場地,不過暫時我不認識能免費提供有關設施的,如果大家有相熟的不妨介紹。過往我們亦曾嘗試過快餐店、連鎖咖啡店、樓上咖啡店等場地,但各自會遇到環境嘈吵,需要一定的最低消費(對學生和沒有收入的維基人不便),不能逗留太久等問題。Stewart~惡龍 2008年4月9日 (三) 09:44 (UTC)[回复]

希望下次可以準備一張能從港鐵站/附近巴士站到達會場的地圖,在這個面頁貼出來供大家參考。另一個較為可行的做法是先在地標性的地點集合(地點站指定出口、文化中心大堂、又一城中銀門外之類…),再由識路維基人帶到會場。另外,社區中心禮堂/會議室可能也是一個可以考慮的地方,只是大部份交通不算很方便;不過,黃大仙社區中心還算在黃大仙站附近,會後吃飯到黃大仙或鑽石山也不算太遠,多用途禮堂的租金還算可接受(3小時租金連冷氣費約500左右),相信應該有正在工作的維基人可以贊助得來。至於中學和非牟利團體的地方,似乎有點難度 Mahoumatic (留言) 2008年4月15日 (二) 06:44 (UTC)[回复]
但相較起來,個人始終覺得免費場地比較吸引。Stewart~惡龍 2008年4月17日 (四) 07:31 (UTC)[回复]
我認為較擅長用電腦繪圖的香港維基人應該可以繪製那張用來顯示會場及附近交通設施位置的地圖。另外,我認為在中學舉行是次聚會好像不太好,因為我不想其他中學生因夏聚舉行而受影響,影響他們學習。至於在非牟利團體的房間來舉行夏聚,我認為是可以考慮的。此外,我今天曾到黃大仙社區中心視察,但社區中心的職員說如果要租用多用途禮堂或會議室,最少也要有二十數人和十數人與會,而且會議室的面積還是很小很小的呢。所以我不建議在該社區中心舉行夏聚。--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對話 | 土木記 ) 2008年5月4日 (日) 11:23 (UTC)[回复]
我一般也最多用中原地圖看看而已。社區中心的多數是租用場地吧。免費的只找到某政黨在灣仔的一個,可是跟政黨扯上關係是否可行?!有點保留。Stewart~惡龍 2008年5月10日 (六) 00:48 (UTC)[回复]
個人不贊成聚會跟任何政黨扯上關係--Ws227 (留言) 2008年5月10日 (六) 06:36 (UTC)[回复]

大學是不錯選擇。去返上次城大城峰閣有冇可能?XD想同吹水 2008年7月1日 (二) 11:38 (UTC)[回复]

那次是以預約的到會形式包場的。又或者大家一起去吃自助餐,但未知大家能否負擔。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2日 (三) 08:03 (UTC)[回复]

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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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烤·爐邊聚?--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3月30日 (日) 16:39 (UTC)[回复]

我覺得如果按照樓上的說法,那麼位於屯門區南部的龍鼓灘會是一個不錯的地方,但本人並不建議這樣做,因為在夏季不太適宜燒烤。建議在舉辦地區的一個酒家集合、討論有關香港維基社群的事及用膳,用膳後如果想繼續談的話再交換意見。--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對話 | 土木記 ) 2008年3月31日 (一) 10:01 (UTC)[回复]

季聚預留部份時間在適合討論的場地比較好,之後可作聯誼性質的聚餐。Stewart~惡龍 2008年4月1日 (二) 05:21 (UTC)[回复]
夏聚形式會否跟春聚形式進行。春聚為本人第一次參與的維基聚會,覺得春聚形式搞得好好有討論維基事項亦有聯誼性質,當中獲益良多。—cychk (留言) 2008年4月1日 (二) 06:43 (UTC)[回复]

我覺得酒家食肆也許是適合聯誼,卻不是一個適合討論的地方。這次春聚先討論後聯誼的形式得到不少維基人的支持,我認為應該予以延續。
至於聯誼活動的內容,則須考慮夏天的炎熱多雨的天氣,燒烤是室外活動,而打邊爐也許又太熱,地點交通便利、用餐後會否一身味道等,也應該一併考量。德廣 >.< 維基態度 (留言) 2008年4月1日 (二) 07:36 (UTC)[回复]

既然如此,那我就建議不在酒家舉行今次春聚,改為先在舉辦地區的一個交通設施集合,再到該區的某個適合討論的地方討論有關香港維基社群的事,接着又到該區的一個食肆進行聯誼活動,吃飯後如果想繼續談的話便到另一個適合討論的地方繼續談論(這個活動可以減免)。--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對話 | 土木記 ) 2008年4月1日 (二) 09:33 (UTC)[回复]

這樣的話,以後聚會的形式是討論---->吃飯---->飯後活動,當然這個可以調整。—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4月1日 (二) 10:31 (UTC)[回复]

這個模式得到香港維基人的支持,實在太好了。不如讓樓上有關地點的討論有共識,才考慮該區的設施來設計流程吧。ambcyli (留言) 2008年4月2日 (三) 07:40 (UTC)[回复]

其實不一定要先討論後聯誼,討論與聯誼其實可以同時進行。正如之前搞過的café聚,也沒有先特定找個地方討論,然後才到café吃飯。-拉叔(留言~) 2008年4月5日 (六) 16:19 (UTC)[回复]

這樣的形式比較適合人數不多於10人的聚會,以上次春聚的人數已達25人而言,混合模式無論在場地安排還是討論氣氛來說,也許都不太合時宜。再說,上次先討論後聯誼的方式,的確使得大家的討論更為具體,猶勝「吹水」,而不太想消費的維基人亦可選擇參與討論後離開,避免了「齋坐雙計」的迷思。不知大家看法如何?德廣 >.< 維基態度 (留言) 2008年4月5日 (六) 16:51 (UTC)[回复]
我覺得這樣的形式不適合套用於夏聚之上,因為夏聚畢竟是個較大的維基人聚會嘛。我認為由我提出的第二個方案較為適合套用於夏聚之上,因為這個模式得到香港維基人的支持。--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對話 | 土木記 ) 2008年4月8日 (二) 10:14 (UTC)[回复]
你的第二方案是什麼?即是先討論正事,後吃飯,再輕鬆聯誼?!Stewart~惡龍 2008年4月9日 (三) 09:44 (UTC)[回复]
我的第二方案正是這樣,即是在舉辦地區的一個交通設施集合,再到該區的某個適合討論的地方討論有關香港維基社群的事,接着又到該區的一個食肆進行聯誼活動,吃飯後如果想繼續談的話便到另一個適合討論的地方繼續談論。--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對話 | 土木記 ) 2008年4月10日 (四) 08:23 (UTC)[回复]
同意春卷柯南講法。一d地方好似糖水鋪咁都係個唔錯既選擇。想同吹水 2008年7月1日 (二) 11:38 (UTC)[回复]
糖水舖似乎只適合聯誼,而不太適合討論。還有一般糖水店舖位較小,吾建議夏聚在更大的地方舉行。--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對話 | 土木記 ) 2008年7月2日 (三) 10:34 (UTC)[回复]

議題/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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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會是大家的,歡迎提供各自心儀的議題(如果議題眾多,到聚會當日可再按出席者的興趣進行篩選)。Stewart~惡龍 2008年4月9日 (三) 09:44 (UTC)[回复]

一部份時間討論一些較多人關注的話題,一部份時間提供給維基人各自表述(如進行閃電談Lightning Talk一類活動)或進行小組討論,如何?Stewart~惡龍 2008年4月11日 (五) 12:38 (UTC)[回复]

    • 上次聚會,如同聽了萬多句「阿媽系女人」一般。當然,看似大家興致勃勃,我也不想插話,但確有見樹不見林的感覺。我不認為香港條目是中文維基百科現階段的當前急務。當前中文維基百科所為人咎病的是缺乏不少基本條目或這些條目質素不高,如大多國家條目一般。如何利用香港發達自由的資訊平台,或吸引本地賢達加入修整,才是造福整個中文維基百科應當之道。--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4月15日 (二) 14:56 (UTC)[回复]
      • 贊成雨雨的說法,這個題目確實有討論的地方。--W.F. Siu(有話跟我說?) 2008年4月15日 (二) 15:51 (UTC)[回复]
        • 對於上次的聚會話題未夠廣泛,令一些維基人失望,我身為主辦人,實在感到很抱歉。我無論在主辦還是參加維基聚會都是個新人,也知道自己還有很多方面需要改進,例如時間控制和話題設定方面。其實我自己對春聚的話題都不太滿意,但我缺乏辦聚會的經驗,當時看到有其他參加者提出話題就讓他們討論,沒有考慮到話題的範圍不夠廣泛的問題。我自己也是比較少參與香港條目,所以在聚會中一些話題也不知道說甚麼好,所以也能體會一些維基人的感受。另外有些維基人反映聚會上有部份人發言比較多,可能影響其他維基人發言的機會,這方面我也承認自己控制得不好,也有維基人建議用閃電談(lightning talk)的方式,我覺得可以在夏聚嘗試一下。其實我也覺得中文維基的基本條目很需要改善,常常看見一些有多個語言版本的基礎條目,中文維基也沒有,每次看見都很想創建,卻礙於時間而未動手,於是改為提升現有的基礎條目質素,希望可以提升到優良甚至特色條目,例如假髮就是一個成功例子。除了條目外,我覺得一些維基常見的編輯、維護問題也可以討論。當然我不否定香港話題對於香港維基人聚會的重要性,但也要加入其他話題,畢竟不是每個香港維基人都對香港條目有興趣,而我們的眼界也要擴闊一點,不能只在意香港的條目。現在香港維基媒體協會WMHK)在招募會員,我覺得臨時理事會可以多加宣傳WMHK,讓人們了解加入的好處,以吸引更多本地賢達加入,造福的不只是中文維基百科,還有其他維基媒體計劃如維基新聞維基詞典等。最後,感謝各位資深聚會參加者的建議和指教,我會好好檢討自己,希望夏聚會辦得更好,亦希望其他維基人對夏聚踴躍提出建議,無論新人還是舊人都請提出自己的意見吧,如對春聚還有意見,請各位到這裡發表。--Ws227 (留言) 2008年4月15日 (二) 18:38 (UTC)[回复]
      • 相信中文維基有很多領域都很有毛病,我們是時候討論一下,以下是一些例子:
體育方面,偏重英超NBA,反而美式足球羽毛球單車甚至是香港甲組足球聯賽甚少有人關注。
音樂方面,偏重大中華地區K-POPJ-POP的音樂,反而對西方音樂,基本音樂知識及古典音樂甚少有人編輯。
地理方面,很多國家及主要城市條目仍是小條目,甚至是某些國家的首都仍未創立。
文化方面,仍然偏重東方文化,西方文化仍然很缺乏。
宗教方面,某些宗教的條目仍然相當缺乏,部份重要的條目仍未創建,相信好此道者應該考慮編輯。
歷史方面,戰爭條目仍然相當缺乏,最近發現開始編輯第二次世界大戰戰役的條目,但是其他時代仍然相當缺乏。—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4月16日 (三) 02:18 (UTC)[回复]
      • 回應雨兄指香港條目不是中文維基當前急務的意見,依我所見,這是一個很自然的現象,因為我們無論身在何地,總是對周遭事物會有較多的認識,顯然這是一個普遍的文化現象,不僅在香港,在世界亦是這樣... 我同意維基人應多關注其他條目的發展,包括但不限於香港的條目,才可以提升條目的水準。也許下次聚會可以作若干的調整,同時也希望雨兄可以不吝發表個人意見,相信對於出席聚會的維基人來說,肯定獲益不少。德廣 >.< 維基態度 (留言) 2008年4月16日 (三) 02:38 (UTC)[回复]
    • 不論在討論頁面還是當時討論的時候,議題的內容也是自由提出的。雖然我不敢說當時的議題是如何「驚天地泣鬼神」,但至少為數甚多的參與者均積極表達其意見,表示有關內容絕非上面所說的「阿媽系女人」般簡單。我記得雨兄在整個討論過程中均一言不發,而且一直沉迷於電腦旁,是未曾有積極聆聽與會者的內容及意見所造成的誤解吧!?另外關於「基礎條目」的提升等,現在已有香港維基人積極發起中──Wikipedia:專題/基礎條目,如有任何人士對於該計劃有實際的支持及行動,相信才是對中文維基百科有益的事吧。—LokiTalk 2008年4月16日 (三) 03:12 (UTC)[回复]

WS227, 我覺得你不用太自責, 俗話說 學無前後,達者之先; 我覺得你能看得清維基發展的方向, 比一些自稱學歷高, 經驗老的一群識見識更廣,更好。維基的宗旨是向全民分享, 並不是局限於地方文化. 維基百科是百科全書, 再搞得更多這樣甚麼香港條目協作計劃, 只會令zh-wiki 變為香港風物誌(畢竟, 這對旅發局有用的, 我代旅發局多謝你地...Orz)...大家應看清楚。 奉勸某些人積下口德,人地唔講野,唔代表人地冇聽你講乜野,其實只係俾面你地先至唔出聲;,人地尊重你,你難道不懂禮尚往來嗎?--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4月16日 (三) 05:18 (UTC)[回复]

  • 回應一下拉登的意見,避免其他香港維基人對事情有所誤解。香港條目協作計劃是本人的草擬,並沒有實質推動及發起香港維基人參加,對上一次編輯該頁面已經是07年12月的事了。現時香港維基人佈告板內正試行的計劃WT:HK#香港協作小組計劃提案並沒有限制香港條目這個規定,而只是希望推動一個協作的平台,鼓勵香港維基人可共同合作,並使個別專案得以擴充。學你一句,學無中西,也是達者之先,撰寫香港相關條目無須避嫌,只要具有百科性的一樣有值得收錄的價值。—LokiTalk 2008年4月16日 (三) 06:12 (UTC)[回复]
    • 回應Loki兄與仲尼兄的意見,想必兩位的意見都是為了維基百科的條目質素有所提升,維基百科的核心價值是知識共享,知識沒有地域之分,自然條目亦沒有所謂地方之別,顯然而見,每個條目都有提升質素的平等機會與價值,不必互相排斥。重點是如何提昇條目,而不是將維基百科的條目二分為所謂地方條目跟基本條目。再說,就是因為大家都看到很多香港條目不具備應有的條目水準,才會提出計劃改善,重點也是提昇條目質素。既然大家都是以提升維基條目水準為目的,何不鼓勵大家在聚會不吝發表意見,沈默是"以禮相待"還是"話不投機"也許見仁見智,不過既然大家出席聚會,浪費了面對面的直接討論與交流機會,實屬可惜。奉勸各位維基編者以鍵盤寫條目,並非抱怨跟筆戰,一起合作提昇條目質素,才是正確的方向。德廣 >.< 維基態度 (留言) 2008年4月16日 (三) 06:54 (UTC)[回复]
  • 看完了上面的討論,感覺大家還是集中在上次的春聚,到那邊的聚會討論頁留言會比較好(大家用詞也小心一點比較好,避免引起誤會。)。目前大家似乎沒有具體說出下次應討論那些話題/議題啊!暫時下次的話題/議題有:
    1. 國家類條目(指各國的主條目?!還是指其他國家的內容?)
    2. 基礎條目(其他語言有卻未被翻譯的基礎條目)
    3. 還有費勒姆提出的?!
  • Stewart~惡龍 2008年4月16日 (三) 10:23 (UTC)[回复]

承惡龍4月11日的建議,比較認同較長時間的小組討論。--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4月16日 (三) 10:53 (UTC)[回复]

  • 感謝各位對春聚的意見,維基百科是「海納百川,有容乃大」,我不否定香港條目有其重要性,但我們不應只集中在香港條目方面,有些香港條目是值得寫的,這些當然值得留意,不過國際性的條目以及基本條目更不能忽略,我也知道各人擅長和有興趣的領域不同,有些人集中寫香港條目,有些卻對其他條目有興趣,甚至有些人是專攻一些較為少人寫的條目,所以聚會時就更應盡可能顧及不同維基人的需要,尤其是季聚這種大聚會,討論的話題更要廣泛,如果怕時間不夠,可以把一些香港條目留待較小的聚會或私下討論,又或者平日在skype的香港維基人討論室討論,在季聚時盡量令討論多元化--Ws227 (留言) 2008年4月16日 (三) 14:17 (UTC)[回复]
  • 維基百科將自己定位為一個包含人類所有知識領域的百科全書。百科全書應該以知識為本位,既專又博,以平實精準的文字向讀者介紹有關知識。維基百科用戶(不是編輯者)年齡層面非常大,需求也是多方面。當前內容出現的問題主要在:
    1. 基礎條目內容不足
    2. 專業條目質量都不足
    3. 整體內容比重失去平衡

大家明白編輯時間有限,過分集中香港條目,換來就是忽略其他地方的條目。另一方面,大家都明白興趣是編輯的動力。可是過分以興趣為主導,一些本來很重要的條目可能往往被忽略。大家要知道做該做的事情。—小為 (留言) 2008年4月17日 (四) 06:22 (UTC)[回复]

討論HoiNapBakTsyn平日先到先得的講法是否合适。一味懶大陸,用晒大陸譯名。想同吹水 2008年7月1日 (二) 11:38 (UTC)[回复]

年紀小的維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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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大部分參與維基的維基人年紀尚幼,或許尚未成年(包括小弟,不信可看我的用戶頁);
本人建議可先在港鐵站集合,然後大伙前往聚會地點。而地點方面或可稍作更改,不考慮於大學的範圍內舉行,以方便該等維基人。未知大家有何意見?—談天說地一樂也 (交流) 貢獻? 我的家 2008年4月6日 (日) 15:25 (UTC)[回复]

再者,如果該等維基人不知如何跟父母交代該段時間的去向,亦是對參與聚會的一大阻攔。是否此此可考慮配備「家長通知書」,列明時間、地點,及聚會內容(很難提及人物吧…),一併列出,讓該等維基人列印或電郵予其父母,以供參考。—談天說地一樂也 (交流) 貢獻? 我的家 2008年4月6日 (日) 15:32 (UTC)[回复]

這似乎是另一個問題,我把這個討論分開。個人認為有需要「家長通知書」的話可以個別要求,甚至在家長陪同下出席活動(不過有家長通知書父母就已經放心?!可不是擔保書啊~)。而上一次的聚會就有一位十歲的維基人在父親帶同下出席活動。Stewart~惡龍 2008年4月6日 (日) 17:24 (UTC)[回复]
User:H12345679hk的意見很好,不過港鐵站人流甚多,而且非收費區不設坐椅,而且港鐵職員有權沒收我們張貼或展示的維基標誌,恐怕維基人在港鐵站難以相認,故不是集合的理想地點。其次就是未成年維基人的出席問題,發出家長通知書在實際上缺乏權力依源。一般而言,我認為未成年的維基人,尤其是中學生的維基人,有責任與父母進行溝通。而小學生的維基人,宜得到父母陪同或接送,較為妥當。當然,列印聚會頁面作為參考,我相信這是不少維基人出席聚會前可能的習慣吧。
最後,由於大學校園沒有限制中、小學生進入,在大學範圍舉行聚會對該類維基人實在並沒有造成不便。大學校園的無線上網及容納數十人的教室等設施,有利維基人就百科內容進行討論,未知這樣能否解決你的疑慮?德廣 >.< 維基態度 (留言) 2008年4月6日 (日) 17:37 (UTC)[回复]
這其實主要跟安排有點關係,上次春聚只發了集合地點(相信有不少人會誤會是聚會地點),誠然若果不熟識理工大學的話,上次的集合地點的確有一點點難到,我個人也傾向將集合地點定於較易到達的地點(例如港鐵站大堂),等候約15分鐘時間,然後再到聚會地點,而聚會頁面同時點出集合地點和聚會地點,讓維基人可以因應需要自由選擇到那一個(需要稍後時間到達的人可致電聯絡人再作安排,春聚的聯絡人安排個得不太妥善,但個人認為設立聯絡人這個安排仍是可取的)。如是者聚會地點在不易找到的地方也沒太大問題。 Mahoumatic (留言) 2008年4月15日 (二) 07:33 (UTC)[回复]
對了,想問一下為什麼不直接讓父母看聚會的討論頁?!Stewart~惡龍 2008年4月6日 (日) 18:24 (UTC)[回复]
我認為在港鐵站集合的建議不錯,但毋須強制執行,即一批人由港鐵站前往,一批人直接到場地,任君選擇。我覺得到大學沒甚麼問題呢。「家長通知書」可以由計劃版面取代。
關於是否未成年維基人是否須家長陪同的問題,我認為可採下列措施:(可作調整)小四或以下必須由成年人(不限父母,因如何證明是父母呢?下同)陪同;小五至中三可單獨前往,但必須在聚會開始、結束或有需要時與任何成年人作電話聯絡,由與會維基人作見證,並可以要求與該成年人談話。中四或以上,自由前往。此方案並不阻止維基人的出席權利,但同時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ambcyli (留言) 2008年4月7日 (一) 08:00 (UTC)[回复]
我認為不需要設限制,年紀比較小的維基人可以自己詢問父母的意見是否出席聚會,是否需要父母前往應由他們討論,當然如果有年齡較小的維基人參與的話,我們在用詞時可以使用淺易的詞語。—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4月7日 (一) 10:43 (UTC)[回复]
想不到大家的效率那麼高,一夜之間多了那麼多的意見;在此向各位熱烈的回覆致謝。
明白各位對本人意見所指出的難處,且執行上或許亦有困難。不過,如果有維基人願意的話,可能可以在電郵方面提供自己的手電號碼,以致電認人代替展示旗幟(或其他標識)。
其實「家長通知書」只是一個暫時的名稱,而且功用也只是用以知會小維基人(姑且先用這稱呼吧)的家長,且只須付上有限度的法律責任(畢竟小維基人也有決定權是否到來)。
小弟的看法,不知大家有甚麼看法?—談天說地一樂也 (交流) 貢獻? 我的家 2008年4月7日 (一) 14:52 (UTC)[回复]
集合時以致電(聯絡人)認人代替展示旗幟是可取的做法,倒是如何安排發佈聯絡人的聯絡方法比較傷腦筋(上次春聚以用戶頁留電話號碼的方式不太周詳…)。至於「家長通知書」則涉及不少法律問題,出席聚會的其他成年維基人,或者有份參與舉辦夏聚的維基人既不必然負有法人身份,也沒有必然義務要負上相關的法律責任,目前也沒有一個相關的對口機構可以負責/有必然義務負責作為發「家長通知書」的代表(即使是香港維基媒體協會亦然),「家長通知書」是很好的提議,只是暫時看不到發「家長通知書」可以如何處理。個人認為小維基人是否可以參與聚會,還是需要留意:1. 家長/監護人需要得知(這直接讓家長/監護人看聚會的討論頁便可以);2. 未成年(18歲以下)的小維基人需要取得家長/監護人同意才能出席(這還得建立於小維基人與家長/監護人之間的信任);3. 小維基人出席時的交通、接送安排(家長/監護人可以接送甚至是參與當然是最好,User:筆俠在下方提議由同區的年長維基人帶年幼的前往也是拆衷方法之一…)。Mahoumatic (留言) 2008年4月15日 (二) 07:33 (UTC)[回复]
其實可以由同區的年長維基人帶年幼的前往--全心為維基百科的香港人筆俠(bI Xia) (留言) 2008年4月8日 (二) 12:15 (UTC)[回复]
最怕是小維基人在未徵得家長同意下自行前往呀!所以我們要確保得到家長同意,否則家長投訴報官起來,責任誰來背?(但又是一個問題- 如何肯定某某人真的是家長?)家長不得閒的話,相信有成年維基人願意陪同的。(至少我願意,可我得16歲呢)我們最好趁夏聚討論一個最佳方案,以後成為香港維基人聚會的標準。ambcyli (留言) 2008年4月9日 (三) 07:15 (UTC)[回复]
我建議日後舉辦活動時可以主動聯絡家長(如果維基人有需要的話),如果真的需要隱瞞的話,可聯絡活動主辦人,例如在兩星期或三星期之前通知,了解活動的詳情,應該大多數的家臣會願意讓兒女參加。—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費勒姆對話貢獻)於2008年4月9日 (三) 16:35加入。
個別維基人主動聯絡家長/監護人安排接送做法值得鼓勵,但最好還是不要鼓勵任何隱瞞的行為比較好。Mahoumatic (留言) 2008年4月15日 (二) 07:33 (UTC)[回复]
家長許可書又無法律效用...如果天掉下來誰負責?(講笑咋)講翻正題,你可以肯定他是F4不是F3?我夠可以自稱F4啦(噢,我太細粒)或者另一個方案,用skype?(比MSN好)咁淨係參與對話。

BY目前就讀小六的hsk0114‧不能編‧May God bless you! 2008年4月29日 (二) 13:58 (UTC)[回复]

小朋友們有需要便找同區較年長的維基人帶去。( ✓ )同意筆兄說法。{{Azurino}} (留言) 2008年4月30日 (三) 11:45 (UTC)[回复]
  • 首先要說明就是,在港鐵或九鐵車站理論上是不可以這樣娶集等候。
  • 第二...雖然年小的維基人是不足十八歲,未得家長同意,他們是不可以隨便地前去一些場所。但是如果家長報警的話,我們作為維基人的並沒有強逼這些不足十八歲的未成年人出席娶會,而且這些不足十八歲的未成年人也清楚他們的外出是需要知會家長。如果家長因為不見了他們的孩子報警的話,反而會是家長疏忽照顧兒童,所以責任不在我們方。要是真的有這樣的程況發生,我們要做的只是配合警方行動。
  • 至於家長書方面,不要說沒有法律效力,因為家長在上面已書面簽署同意他們的孩子參與我們的活動,要是家長採取任何的行動,我們都可以出示有關的證明。
  • 由年紀較大的維基人帶同前往場地,小的就不太贊成,因為這樣在法律上極有可能構成拐帶或者抵觸相關條文(香港法例第213章第26條)。若然家長要報警的話,帶同他們的維基人是需要負上法律責任的。
  • 第五,小的不希望我們設要求小學多少年級就要怎樣怎樣,小學多少年級就要怎樣怎樣。好像硬性設下去聚會的門限,有違我們五大支柱的開放原則。而且要求成年人聽電話方向不太可靠,因為家長不知道所謂的成年人是誰;再者一個十多歲變了聲線的少年都可以在電話自稱是成年人,這方面適宜再討論。
  • 第六,年紀小的維基人(例如十歲的)就由家長帶同的就沒有問題,但是十二三四歲的維基人,你們已是中學生了;也是未來社會的棟樑。我們大慨不是在沙頭角、落馬州等地聚會(笑).....前往聚會的(例如 :大學)場地應該不太難吧。而且我們的聚會只是數小時,一般來說家長應該會給你們外出的(我想)。如果家長們真的不放心的話,大慨可以帶同他們快升中學/中學的子女到來聚會,這也是他們的權利。(希望沒有高中的,還鬧住要家長湊嚟)—MM21 (留言) 2008年6月27日 (五) 13:53 (UTC)—MM21 (留言) 2008年6月27日 (五) 14:15 (UTC)[回复]
有時不是中學生鬧著要家長來,是他們很不想家長來,家長卻怎樣也要跟著來(過來人心聲)--Ws227 (留言) 2008年6月27日 (五) 14:24 (UTC)[回复]
家長要來我們都應該要歡迎,或者家長也有興趣了解甚麼是維基百科,是向外推廣和令人認識我們這個自由知識媒體的正面機會。—MM21 (留言) 2008年6月27日 (五) 14:56 (UTC)[回复]
現在香港社群的年齡層比較低(當然後生可畏的也大有人在),活躍的大部份都是年輕人,如果未成年維基人和家長來,說不定家長也有興趣編輯,之後再推廣給自己的朋友,這樣就有更多不同年齡、不同階層參與維基百科了--Ws227 (留言) 2008年6月27日 (五) 15:12 (UTC)[回复]
我冇問題。想同吹水 2008年7月1日 (二) 11:38 (UTC)[回复]

7月12日之活動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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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早前討論

聚會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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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08年7月12日 (六)
  • 時間:下午三時三十分時至六時
  • 地點:香港灣仔軒尼詩道4-6號先施保險大廈地下Pacific Coffee Company軒尼詩道店地圖
  • 註:現被提議與香港維基媒體協會一週年紀念活動一同舉辦(請參見較早前討論一段的內容)

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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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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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家認為有任何建議或可改善的地方,請提出及增潤。—pedist (對話頁) 2008年7月3日 (四) 19:55 (UTC)[回复]
    • 確定要將夏聚也捆綁合併在一起?對於之前幾個月的討論感到可惜,我還是希望夏聚和這個活動可以分開舉行。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4日 (五) 03:23 (UTC)[回复]
      • 捆綁?維基人應不太懂繩結啊(笑)。夏天已過了一半,但夏聚的籌備郤沒有進展,現既已有合適的場地,為何遍不讓維基人出來消消暑氣呢。惡龍兄會不會是假定惡意了?—pedist (對話頁) 2008年7月4日 (五) 08:07 (UTC)[回复]
        • 「捆綁」是一個中性的詞,請勿誤會,如果說是惡意,我會用「騎劫」一詞。假若看到聚會的討論沒進展,應該提個方案給大家討論,這會比較合適,也符合之前爭議所說的公平、公開。至於12/7那天下午的聚會,我由此到終都沒有反對過,甚至有鼓勵過其他維基人出席,只是不想跟社群的聚會活動混和在一起舉辦。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6日 (日) 09:35 (UTC)[回复]
  • 那麼較早前討論的結果呢?現時出來的內容都與之前的討論無關。—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7月6日 (日) 01:12 (UTC)[回复]
  • 首先,請以輕鬆點的態度出發,我們大家在這頁面是談舉辦聚會的事宜,本是一樁閒事,何必用到「捆綁」、「騎劫」或「違規」等苛責性字眼呢?無論是誰,舉辦活動及聚會,都是想聯繫社群,探討及推廣維基媒體,但為何會像罪犯般,被指責成犯了過錯一樣?你可以辦聚會,我可以辦聚會,每個維基人也可辦聚會。事實上,WMHK是維基人的,聚會的主角當然也是一眾維基人。WMHK辦聚會只是拋磚引玉,更希望能吸引更多注意及意見。如果夏聚之後有維基人認為未到位的話,不妨試試親身再辦另一次聚會,可能會比傳統形式的聚會更具創意。—pedist (對話頁) 2008年7月6日 (日) 15:29 (UTC)[回复]
    • 合併舉辦、時間、地點三樣東西,有社群共識嗎?合併舉辦,有諮詢過嗎?本聚會的時間地點都不佳,我無法出席啊。YunHuBuXi 2008年7月6日 (日) 15:53 (UTC)[回复]
    • 我不太清楚一週年紀念活動跟夏聚合辦或分開的效處和利弊,因為我對香港維基媒體協會所知甚至少。另外,假如二者合辦利多於弊,我也對突然定下夏聚的時間和地點感到奇怪和突兀(討論好像是還未結束吧?),籌辦人可以說一下從討論夏聚事宜變成定案之間的過程?謝謝!--Onlim (留言) 2008年7月6日 (日) 15:54 (UTC)[回复]
    • 如果認為有冒犯性,我收回捆綁一詞。臨理會辦活動一事我是支持和理解的,然而,社群也希望有可以參與討論過程的聚會。同時亦請尊重之前夏聚的頁面的討論,不希望一下子被抹去。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6日 (日) 16:12 (UTC)[回复]
    • 我想誰辦活動都是為了「聯繫社群,探討及推廣維基媒體」,但是大家的共識是要經過討論跟表決,這是維基的議事程序。過去有維基人也是抱著這樣目的去辦聚會,就是因為沒有經過討論及表決,而受到不少批評(包括來自WMHK的幹部)。過去批評別人的人,是否都應該以同樣的標準看待自我的行為,而不是因為WMHK的牌子就忽略了這些規矩,這不是閒事,而是表現了協會對於既有程序的不尊重與傲慢;這亦不是苛責,因為WMHK是目前代表香港維基人的惟一組織,連個別的維基人都要遵守的原則,沒有可能說協會因為種種理由就不必遵循,事實就是這樣。德廣 >.< 維基態度 (留言) 2008年7月7日 (一) 00:20 (UTC)[回复]
    • 我認為是大家也應該公開討論,而不是刻意收藏起來。因為自討論以來時間及地點都沒有定下來,我不知道12日的討論及共識是如何來的,能不能請有關人士說明一下。—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7月7日 (一) 08:43 (UTC)[回复]
      • 本會根本沒有計劃將這次活動和本會一週年活動一起舉辦。--W.F. Siu(有話跟我說?) 2008年7月7日 (一) 09:03 (UTC)[回复]
        • 「本會」的意思是這次活動由你們承辦嗎?可否解釋清楚?!到底那個協同效應還存不存在?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7日 (一) 11:51 (UTC)[回复]
        • 真的非常抱歉,但W.F. Siu兄你的發言令我更無所適從了:
          Pedist兄的發言:

你可以辦聚會,我可以辦聚會,每個維基人也可辦聚會。事實上,WMHK是維基人的,聚會的主角當然也是一眾維基人。WMHK辦聚會只是拋磚引玉,更希望能吸引更多注意及意見。

W.F. Siu兄的發言:

本會根本沒有計劃將這次活動和本會一週年活動一起舉辦。

請問有誰可以明確的告訴香港維基人,這次的聚會現在有沒有主辦人?—Altt311 (留言) 2008年7月7日 (一) 13:40 (UTC)[回复]
  • 我作為理事,在會議中,只聽過協會在7月12日只是舉行研討會,並沒有聽過討論過甚麼合併舉辦的問題。我根本不明白搞個研討會都能被某些人士聲稱為「協會帶頭違規」,我覺得這指稱疑似構成誹謗。--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7月8日 (二) 14:52 (UTC)[回复]
    • 首先要清楚一點,合併舉辦的建議是協會臨時理事會主席(User:Pedist)提出,而主席於2008年7月6日的留言亦指出擬於7月12日(即香港維基媒體協會一週年紀念活動當天)進行夏聚的主辦者是「WMHK」,更指「WMHK辦聚會只是拋磚引玉,更希望能吸引更多注意及意見。」。這次聚會的討論時間倉率,合併活動亦沒有透過公開表決作成而引起爭議,故此爭議並不在舉辦研討會本身,而是合併舉辦夏聚的過程缺乏討論與表決,予人「霸王硬上弓」的印象。基於臨理會主席對外代表臨理會,而臨理會是香港維基媒體協會的決策及行政機構,臨理會主席及其團隊的言行都必然影響協會的形象。至於主席沒有在會議提出合併夏聚的討論,我作為維基人僅能表示遺憾,希望臨理會可以「查找不足」,順祝研討會舉辦成功圓滿。德廣 >.< 維基態度 (留言) 2008年7月9日 (三) 00:38 (UTC)[回复]
  • 無事常相見,我是一個喜聚不喜散的人,因此如無意外或其他要事我定必出席此次聚會,不論何時何地。大家同於維基百科共事,亦算為緣份,有心一聚的何須各執對聚會程序地點等枝節問題的不同看法?我深信事前對舉行聚會的詳細討論以至聚會本身,不僅僅是一個場合或機遇促使大家各抒己見,更能令我們有機會了解彼此的看法,乃至對香港維基社群未來方向上能夠求同存異,在決定事務時互相交流砥礪。珍惜香港維基,一個思想自由的社會中一個編輯自由的平台讓我們聚首一堂。我知我講出此番說話之後,一定有人覺得我在講廢話,但我實在想說聚會的核心不在細節上孰對孰錯,而在大家有沒有心抽空一聚,共同商討問題。謹希望各人就現有方案發表意見,或提出非現行方案讓各人自由選擇,並祝是次聚會圓滿舉行,香港維基社群發展更見進步。司文敗類 (留言) 2008年7月8日 (二) 16:44 (UTC)[回复]
  • 從討論中,都沒有人提出反對研討會或聚會的意見,辦聚會是好事,我不會阻止其他人舉辦活動。不過有關人士一定要詳細解釋一下為什麼在7月12日舉辦聚會,到底這個共識在何時決定?到底這個聚會討論已經決定了沒有?夏聚由誰辦?看起來都非常模糊,令到有意參加聚會的人士都搞得不楚,希望各位可以在這次討論作出一個決定。—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7月9日 (三) 00:56 (UTC)[回复]

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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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日一眾對2008香港夏聚的日期有不同聲音及意見,但當中不少帶有誤解,因此特以點列形式,對事件作以下澄清:

  1. 我在維基百科上的用戶名是User:Pedist,雖然,我亦是WMHK的會長,但我以用戶名User:Pedist在維基百科上的所有編輯修改發言,只代表個人,並不以是WMHK的名義作出的
  2. WMHK只計劃於2008年7月12日舉辦一研討會,而從未有任何舉辦2008香港夏聚的計劃。同時,WMHK舉辦的研討會,所訂定的日期、時間及地點是由其臨理會決議的。
  3. 我建議在7月12日舉辦夏聚,是基於以下兩個原因:
    1. 夏天已過了大半(7月12日距離今年立秋已剩下不足一個月),但夏聚的籌備郤沒有進展,因此嘗試提出一方案,以免夏聚無疾而終
    2. 適逄7月12日有WMHK舉辦的研討會,因此預計如在當日同時舉辦夏聚,成事的話應能吸引到很多維基人出席
  4. 我從未指出或向外宣布,夏聚必定要在7月12日的WMHK研討會後合併舉辦。相反,夏聚的討論頁更一直加上{{indiscussion|8}},表示『「聚會/2008香港夏聚」正在進行討論,如果您有任何意見,歡迎您提出』,同時,我亦曾發言說『大家認為有任何建議或可改善的地方,請提出及增潤。』這表明夏聚仍一直在討論當中,從未定死。
  5. 有意見指我曾發言說『WMHK辦聚會只是拋磚引玉,更希望能吸引更多注意及意見』,但那只是表述WMHK辦聚會或活動時所一貫的目標,並不是指『WMHK辦夏聚只是拋磚引玉』

最後,如因我先前的提議以引起四方的誤會,我在此先向大家作個揖。不過,社群亦因這小小誤會,建立出以溝通解決問題的良好氣氛,吸引到舉辦社群活動的注意力。日後繼續保持以善意去理解,避免用「捆綁」、「騎劫」等挑動情緒性的字眼,那才是維基社群所需要的風度。—pedist (對話頁) 2008年7月10日 (四) 16:28 (UTC)[回复]

你在7月3日以個人名義建議夏聚在7月12日舉辦,只有9日時間予香港維基人準備,相信有不少人早已有約,來不及推掉。不論是與WMHK合辦,還是分開日子辦,時間也太趕了吧…YunHuBuXi 2008年7月9日 (三) 10:49 (UTC)[回复]
對於上述的「澄清」,我在此表示遺憾,失望的是User:Pedist只是在重覆之前提及的論調,而並未對上面維基人的問題作出解釋。一時又代表WMHK臨理會回應,一時又以個人名義說詞,這一點也極容易令人混淆。將夏聚頁面的討論一下子移到另一個頁面存檔又沒有給出連結可否解釋一下?對於是在「辦聚會」還是「辦夏聚」我也實在越看越胡塗,在夏聚的頁面說只是在辦聚會,哪這個還是不是夏聚?最後簡單的一問,到底這裡我們在討論夏聚還是研討會後的聚會?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9日 (三) 11:36 (UTC)[回复]
  • 按照常規,理應是經過了投票才發出邀請的,但今次是發出邀請在先,的確為程序疏忽。然而,會長在整個邀請過程中所用的措施及語調都顯示他視這個想法為提議,而非決定,會長開始便表示提及『大家認為有任何建議或可改善的地方,請提出及增潤』,顯示這個意願絕非最終的提案。既然直至現在整個邀請過程都在搜集意見凝聚共識的階段,歸咎在凝聚共識的過程中未有先取得共識是矛盾的。我深信會長的提案令各位有異議純粹是程序疏忽引致雙方誤解的問題,其本意僅為拋磚引玉引發討論,早日為夏聚確立細節。會長個人和理事會整體皆為維基社群的一員,理應能夠提出代表己方提出建議。另外覆惡龍兄,按我理解夏聚是聚會之一,並且暫議在研討會後舉行,故此使用研討會後的聚會可代表夏聚。時間無多,請啟動投票決定是否接納會長的提案或其他人士的提案。司文敗類 (留言) 2008年7月9日 (三) 12:12 (UTC)[回复]
    • 先不提誰是誰非,或是有誰程序疏忽了。但假如Pedist兄真的有意在研討會後來個聚會,建議在另一個頁面提出;至於要辦夏聚,剩下不到3天時間,似乎目前還沒來得及討論場地、議題就以到12/7之期,事情還是如我開始所述在大家未有共識下倉卒了一點。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9日 (三) 14:01 (UTC)[回复]
    • 首先,我感謝Pedist兄出來解釋,至少消除了本人對夏聚主辦人的疑慮。我建議Pedist兄下次面對詢問的時候可以再詳細一點說明。畢竟網路上只靠文字溝通,始終會有漏洞。
      另外,司文敗類兄的意思我是明白的,但我也想指正一些事情:其實夏聚並未正式發出過任何邀請,WMHK臨理會的人士連日來努力宣傳的只是研討會,沒有宣傳過夏聚(研討會的邀請模板也沒有夏聚連結)。而這也是一些人擔心協同效應是否存在的原因之一。
      因為這不必要的誤解,令討論耽誤了一些時間,我想現在是時候返回正題繼續討論了。不過,雖然時間無多,但我不太贊成司文敗類提出,以投票進行表決的建議。維基不是民主試驗場,討論者達成共識才是真正的目標。故我希望各位繼續討論是否在7月12日的研討會後舉辦夏聚,或提出其他可行方案。—Altt311 (留言) 2008年7月9日 (三) 14:15 (UTC)[回复]
    • 我亦感謝Pedist君出來澄清一些概念(如「研討會」與「夏聚」之別)。經過這次討論,我想大家繼續就聚會(或日後其他事宜)表達意見時能保持有禮、理性和冷靜的話,這定必有助香港維基社群的健康發展!
      回正題,既然目前籌備時間不多的話,我認為大家不妨慎重考慮一下放棄在7月12日舉辦夏聚的可能性。歡迎各位指教,謝謝!--Onlim (留言) 2008年7月10日 (四) 04:42 (UTC)[回复]
  • 如果大家有啥比7月12日好的建議,不妨提出吧--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7月10日 (四) 10:19 (UTC)[回复]
  • 覆Altt311:既然根本沒有出過邀請,就更不會有任何程序上的疏漏,行文有誤是我的疏忽;而我建議以投票進行表決,目的是盡速作出決定,要是當初能讓各人明確表示立場,便沒有一拖再拖的問題發生,"時間倉促"便成不了不支持夏聚在十二日舉辦的理由,而且投票方案一經拋出,如大多數朋友皆對聚會有所疑慮,各質詢者更有責任提出自己的方案,以令夏聚在七八月份的時間籌備周詳。我認為維基不是民主試驗場而是民主實踐場,討論者需要表達自己立場才可達成共識,我自己從不認為投票表達取向是不能達成真正共識的,相反投票更能顯示哪一方案會為大多數接受。司文敗類 (留言) 2008年7月11日 (五) 01:51 (UTC)[回复]

未能出席,預祝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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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會後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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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已過,本人出席了當日下午三時三十分至六時的聚會,想在這裏說說自己對當日聚會的看法。

按照本頁所示,夏聚是仍在處於討論階段,而有維基人亦繼續就夏聚發言,那麼7月12日所舉行的是否屬於夏聚呢?

如果答案是「是」的話,我對7月12日舉行的夏聚有以下感想,由於這次是我第二次參與社群的活動,所以部分感想是根據春聚的安排而比較的。

覺得不錯的地方

  • 是次聚會有幾位維基人是在上次春聚中認識的,能夠再次見面,這是教人高興的事。
  • 另外,今次又認識到一些新面孔,各維基人所擅長的範疇都不同,討論的題目都是頗多元化的。
  • 絕大部分時間的討論都很熱烈,不比春聚遜色!

可以改善的地方

  • 自我介紹:春聚開首有一個自我介紹的環節,雖然只是短短兩三句,但我覺得這樣可讓大家彼此認識(如:什麼時候加入維基;通常編輯什麼類型的條目等等),同時亦可建立友善的討論氣氛;而重要的是,大家花時間和心血籌備一個聚會,如果只是認識了坐在身邊的兩三位維基人,那麼就白費了出來見面的機會了。希望下次聚會的發起人可以負責帶領與會者自我介紹。
  • 聯絡組織:上次春聚的發起人是Ws227,負責聯絡的是Mahoumatic。在今次的聚會中並無維基人於頁內公告聯絡方法及會議流程(本人是透過Skype黑武士仲尼君聯絡的),我認為在本頁列出發起人或聯絡人的聯絡方法一方面能方便聯絡(於聚會出現突發情況時最為重要),另一方面亦可吸引更多維基人出席。
  • 議題安排:這次的聚會並無任何特別的議題,大家只是隨意的閒談,我同意不一定要把議題規限下來,因為不是所有人對每個議題都感興趣的,但是我會覺得「議題+閒聊」的形式會比只是閒聊好,這亦是大家需要在每次聚會前好好準備和參與討論的原因,與此同時,當中兩者的比例其實亦可透過會前討論找到一個平衡點,這樣就能使聚會的討論更有系統。

如果答案是「不是」的話,以上「可以改善的地方」一段所提出來的當然不成立,但是問題就會變成:各位於7月12日參與的,到底是一個怎樣的聚會呢?--Onlim (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07:47 (UTC)[回复]

繼續討論 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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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樣倉促及混亂的局面,投票夏聚的去留來有啥意義?其實根本係一件好無謂的事。

我覺得,依加時間咁急;聚會,有心去的,一定會出現; 冇心的,怎樣叫也不會出席...

既然之前的討論那樣胡鬧,倒不如還原基本步,大家齊齊為聚會的事項慢慢再議論一番,一齊為協會任何一處細節仲好過啦~

現在, 不如再開番之前的討論,再傾下如何「處理年紀小的維基人」、及聚會的「議題/話題」吧!

--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7月11日 (五) 09:53 (UTC)[回复]

以下各項,大家可以詳細再討論,力臻完善,繼續帶動生活!

夏聚活動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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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8年7月26日(星期六)
◆集合時間 上午11時半
◇集合地點 香港理工大學邵逸夫樓G/F學生膳堂(即舊Canteen)內,靠泳池的座位^
活動流程:
  • 1130 開始集合 + 午飯時間(理大飯堂,有需要者)
  • 1230 夏聚開始
  • 約1515 前往書展
  • 約1600 書展活動↑
  • 約1830 小聚時間(遲來的或是逛完書展的維基人均可參與)
  • 約1930 晚飯時間(看大家逛書展的情況再定)

注意事項:
  • ^ 集合地點參考地圖中的標示VA位置。
  • ↑ 建議有意出席書展者預先購買書展門票,可在指定的7-11便利店、OK便利店及快達票等地方預購(詳情)。
  • 其他細節包括討論議題、形式,以及晚飯地點等尚在斟酌中,歡迎大家繼續參與討論!

活動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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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會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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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21日 (一) 05:40 (UTC)[回复]
  2. --兩主一副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07:27 (UTC)[回复]
  3. --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08:08 (UTC)[回复]
  4. 德廣 >.< 維基態度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08:25 (UTC)[回复]
  5. 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7月21日 (一) 15:07 (UTC)[回复]
  6. 可能一時半才趕到lauyulam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14:30 (UTC+8)
  7. 可能出席,因本人須最遲於二時趕到喇沙書院L1c2h3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11:43 (UTC+8)
  8. 可能出席 Hasee25 (留言) 2008年7月23日 (三) 08:02 (UTC)[回复]
  9. 請問被封禁了的本人能出席嗎?找個管理員把我給解封了吧!(—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筆俠對話貢獻)加入。
  10. 維基軍隊63749號隊員.秘銀支隊.劉參陽修繕兵太陽三角勘測太陽三角光稜動態名數之孽鏡事相之孽鏡2008年7月24日 (四) 14:05 (UTC)[回复]
  11. 雖然忙,但仍可出席。—小為 (留言) 2008年7月24日 (四) 16:35 (UTC)[回复]
  12. 首次有機會出席,長居海外,希望不要迷路罰抄(罰抄會館) 2008年7月25日 (五) 06:30 (UTC)[回复]
  13. 我可能要早退(要參加"在數碼環境中加強保護版權的公眾諮詢論壇 - 第二場")--爛Gag大帝(skjackey_tse) 國會 政績 直諫 2008年7月25日 (五) 11:04 (UTC)[回复]
  14. 鋼琴小子 (留言) 2008年7月25日 (五) 11:50 (UTC)[回复]

書展活動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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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21日 (一) 05:40 (UTC)[回复]
  2. --兩主一副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07:27 (UTC)[回复]
  3. --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08:08 (UTC)[回复]
  4. 德廣 >.< 維基態度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08:25 (UTC)[回复]
  5. 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7月21日 (一) 15:07 (UTC)[回复]
  6. lauyulam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14:50 (UTC+8)
  7. 可能出席 Hasee25 (留言) 2008年7月23日 (三) 08:03 (UTC)[回复]
  8. 只要可以買到書展門票就行。-維基軍隊63749號隊員.秘銀支隊.劉參陽修繕兵太陽三角勘測太陽三角光稜動態名數之孽鏡事相之孽鏡2008年7月24日 (四) 14:05 (UTC)[回复]
  9. 今日先去買張飛先。--罰抄(罰抄會館) 2008年7月25日 (五) 06:33 (UTC)[回复]
  10. 我可能要早退(要參加"在數碼環境中加強保護版權的公眾諮詢論壇 - 第二場")--爛Gag大帝(skjackey_tse) 國會 政績 直諫 2008年7月25日 (五) 11:04 (UTC)[回复]
  11. 需購買門票。鋼琴小子 (留言) 2008年7月25日 (五) 11:50 (UTC)[回复]

晚飯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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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21日 (一) 05:40 (UTC)[回复]
  2. --兩主一副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07:27 (UTC)[回复]
  3. --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08:08 (UTC)[回复]
  4. 最近工作時間不穩,未必能夠一起吃飯。—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7月21日 (一) 15:07 (UTC)[回复]
  5. 當天有工作在身,晚上找大家聚聚應無問題。「書展活動時段」要看看情況。─clioherodotus對話)2008年7月22日(二)03:36 (UTC)
  6. 要趕功課,相信最多只能出席晚飯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8年7月24日 (四) 04:08 (UTC)[回复]
  7. 維基軍隊63749號隊員.秘銀支隊.劉參陽修繕兵太陽三角勘測太陽三角光稜動態名數之孽鏡事相之孽鏡2008年7月24日 (四) 14:05 (UTC)[回复]
  8. --罰抄(罰抄會館) 2008年7月25日 (五) 06:36 (UTC)[回复]
  9. 我一定到(參加完"在數碼環境中加強保護版權的公眾諮詢論壇 - 第二場")--爛Gag大帝(skjackey_tse) 國會 政績 直諫 2008年7月25日 (五) 11:04 (UTC)[回复]

未能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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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星期六雖會在書展,但應該抽不了身出席,抱歉。有緣的在書展會見到吧...XD—妙詩人 Happy Musician(來聊聊天~) 2008年7月21日 (一) 16:29 (UTC)[回复]
  2. 週日去加國,沒空。想同吹水 2008年7月21日 (一) 16:44 (UTC)[回复]
  3. 翌日為上課天,再加上集會地點太遠了,所以來不了。--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對話 | 土木記 ) 2008年7月22日 (二) 09:35 (UTC)[回复]
  4. 安排傖促,只有40小時,連兩日都不夠的時間便討論聚會,但係連skype 的香港人 chatroom 一句都冇提過,何來廣泛討論?!仲有,有維基人去左wikimania,不能及時收到香港的消息,試問有何機會可以使各社群人士討論? 如果我早點知道聚會的事,我可能會抽時間出席,但係你地出左通知前已經有約,冇計,去唔到。--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12:07 (UTC)[回复]
    真可惜啊,不過在skype上通知是必然慣例嗎?!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22日 (二) 13:23 (UTC)[回复]
    縱不是絕對的慣例,可是,提出聚會者有責任要令最多的人知道聚會的提議及參與討論,這才能收集思廣益的效果。--黑武士仲尼 (留言)
  5. 當天有其他事要辦,加上安排傖促,未能調配時間!--W.F. Siu(有話跟我說?) 2008年7月22日 (二) 12:10 (UTC)[回复]
  6. 當日己有約會,無法抽身出席,抱歉。--Eartheater(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22:44 (UTC+8)
  7. 身心俱累,需要休息。--Wrightbus ~威巴~ (客戸服務) 2008年7月22日 (二) 16:07 (UTC)[回复]
  8. 星期六會在書展,但應該抽不了身出席,我和我的林夕有個約會。司文敗類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16:16 (UTC)[回复]
  9. 40小時,不夠兩天的「最後階段」公開討論決定四天後一個全港大聚,然後我這個維基螞蟻在這個「聚會」前的110小時49分鐘前收到個「邀請模板」,問心無法接受,萬分遺憾,而且事實上未克調配時間,不如上述仁兄那般幸福,那般悠閒。希望這時間並不是為上述仁兄「度身訂造」。--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22日 (二) 17:10 (UTC)[回复]
  10. AL 將至,每天都是補課、補習,所以未能抽空出席。-小薯餅討論頁2008年7月22日 (二) 17:27 (UTC)[回复]
  11. 星期六有樂團練習需去,所以也出席不了這次活動.但有點不明白為甚麼會將這個聚會弄得這麼倉促才通知 我們可不是自由人,不像(或許)負責人般有大量空餘時間可以即興通知!我們有些人可早就 organise 好自己的 timetable 或是開工找飯食的!User:CX257Have a chat.) 2008年7月23日 17:25 (UTC)
  12. 本人在澳門呵。另外我會在8月16到25在香港。—AG0ST1NH0 (留言) 2008年7月23日 (三) 18:14 (UTC)[回复]
  13. 身處基維爾營地,未能出席!仁心文術 (留言) 2008年7月24日 (四) 01:15 (UTC)[回复]
  14. 本人要補習,未克出席!Pete 2008年7月24日 (四) 09:30 (UTC)[回复]
  15. 本人未必能出席這聚會。而如果要到書展的話,也不用扎上聚會的名義上,這些活動是可以作私人方式進行,免得一些年紀小,且經濟能力低、不願洗費、或對書聚不感興趣的維基人看見,而人卻步,尤以年紀小的維基人更甚。下方不是一在討論如何解決這個問題麼?莫非,是想以這方法暫時阻止年紀小的維基人出席的「拖字決」;或是大家集思廣益的最終辦法──也是「斬腳趾避沙蟲」的做法?要是這樣子的話兒,下方的討論就全無意義。—Βικέντιος×Vincent×瘟神×やくびょうがみ 2008年7月24日 (四) 07:35 (UTC)[回复]
  16. 星期六最忙!未能出席。-LN5806 (留言) 2008年7月24日 (四) 10:01 (UTC)[回复]
  17. 抱歉,本人因要出席香港理工大學的一個重要系內研討會,未能出席,預祝成功。—Karho.Yau (留言) 2008年7月25日 (五) 12:41 (UTC)[回复]

日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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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早前討論

印象中,秋分在8月7日,只要在此日前搞就乜都得。

hoho 你說的是哪一年的秋分先?--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11日 (五) 13:12 (UTC)[回复]
樓上的人兄,秋分是在9月23日,而立秋才是8月7日。我覺得在書展舉辦前(即7月23日)及書展至8月1日舉辦夏聚會較多人到,我想書展及8月後會較多人去旅行。──Tokyo Metro(留言) 2008年7月15日 (二) 14:04 (UTC)[回复]
建議配合書展(7月23日至29日)或動漫電玩節(8月1日至5日)舉行,讓維基人可以分享參與上述兩個活動的收獲(不論是個人的,或者維基的)。德廣 >.< 維基態度 (留言) 2008年7月16日 (三) 02:57 (UTC)[回复]
不錯的提議,而前者會比較好,始終維基人的年齡、背景、愛好不一,書展相信可滿足大家的五花八門的興趣。如果是的話26、27日會是周末,可以遷就較多的維基人出席。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16日 (三) 14:54 (UTC)[回复]
書展或動漫電玩節是不錯的選擇,不過周末相對上排隊時間會比較長,這點要注意一下。—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7月18日 (五) 02:03 (UTC)[回复]
對於「聚會→書展→聚會」(或類似形式)的提議,必須考慮星期六、日進入書展場地需花不少時間排隊,這樣會延遲了書展後的聚會,而有意參與是次活動的維基人亦可能要預先購入場券。--Onlim (留言) 2008年7月18日 (五) 03:50 (UTC)[回复]

雖然咱們已在7月12日成功舉行聚會,但我跟User:Wrightbus也想將我們在亞歷山大港維基媒體國際會議上,就維基媒體的所見所聞及其在國際上最新的進展,跟大家分享。—pedist (對話頁) 2008年7月18日 (五) 12:13 (UTC)[回复]

不錯的議題分享。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18日 (五) 23:51 (UTC)[回复]
我也贊同把這個提議列作聚會議題。如果有一些照片在聚會時給大家分享一下,那就更好了!期待著能於當日(再次)見到兩位——上次只是打個招呼,沒有機會和大家閒聊一下,真有點遺憾呢!--Onlim (留言) 2008年7月19日 (六) 04:04 (UTC)[回复]

星期六(26/7)還是星期日(27/7)舉行?要去通知用戶了。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18日 (五) 23:51 (UTC)[回复]

個人傾向星期日(27/7),星期六要上班--Ws227 (留言) 2008年7月19日 (六) 00:57 (UTC)[回复]
星期六會好一點,因為會較少人,如果時間陷入分歧,可忽略我的意見。—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7月19日 (六) 05:07 (UTC)[回复]
傾向星期六,星期日只能出席一半的活動。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19日 (六) 08:47 (UTC)[回复]
7月26日及27日要上班。—pedist (對話頁) 2008年7月19日 (六) 08:20 (UTC)[回复]
星期六、日也要上班?可真辛苦啊……但如果不在周末舉行,可大部份維基人也未能出席。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19日 (六) 08:47 (UTC)[回复]
真可惜呢!又,我星期六或星期日都沒問題。--Onlim (留言) 2008年7月19日 (六) 08:59 (UTC)[回复]
我兩日也沒有問題。—J.Wong 2008年7月19日 (六) 09:01 (UTC)[回复]
星期六下午四時後的應該可以出席,星期日全日都沒問題,兩天選擇哪天沒特別偏好…Mahoumatic (留言) 2008年7月19日 (六) 09:05 (UTC)[回复]
26號吧……27號沒有時間。--房客某R 前往雛田莊 2008年7月19日 (六) 12:11 (UTC)[回复]
星期六要返上班,星期日才能出席。—cychk (留言) 2008年7月19日 (六)

建議8月。—pedist (對話頁) 2008年7月19日 (六) 15:14 (UTC)[回复]

最好是星期六吧。--兩主一副 (留言) 2008年7月19日 (六) 15:23 (UTC)[回复]
是說八月其中一個星期六嗎?--Onlim (留言) 2008年7月19日 (六) 16:25 (UTC)[回复]
那就不能跟書展的活動配合了。還是指8月會有另一次的聚會?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19日 (六) 18:15 (UTC)[回复]
不如選擇八月吧,26號好像太趕。--W.F. Siu(有話跟我說?) 2008年7月20日 (日) 03:28 (UTC)[回复]
如果是8月的話,有活動的好提議嗎?—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7月20日 (日) 03:49 (UTC)[回复]
選這兩天是因為有維基人對「聚會+書展」形式表示興趣;此外,在之前的討論中也有認為相比於7月,8月是一個較為次選的時間。當然,我覺得8月的話再來一次聚會沒問題,大家也可以就8月聚會繼續討論的--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0日 (日) 06:43 (UTC)[回复]
如果要決定這方案的話要快點拍板,否則又有人說「時間不足」。當然要在8月聚會我沒有意見,這要看看大家的決定了。—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7月20日 (日) 07:45 (UTC)[回复]
八月我要去旅行啊!一定要七月啊!──Tokyo Metro(留言) 2008年7月20日 (日) 09:26 (UTC)[回复]
星期六如無意外的話要上班,也不知能不能請假,下班也很晚了,星期日也可能要加班,早點決定就好--Ws227 (留言) 2008年7月20日 (日) 15:57 (UTC)[回复]
綜合以上意見,支持星期六者為多,因此夏聚定為7月26日舉行吧--兩主一副 (留言) 2008年7月20日 (日) 16:45 (UTC)[回复]

依我所見,上述就時間的討論百花齊放,我不並覺得這可以憑此把「夏聚定為7月26日舉行」。--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21日 (一) 16:16 (UTC)[回复]

雖然本人有投票,但請容本人根據上面列出共識。
六票支持二十六日舉辦,其支持率為六成六;三票支持二十七日舉辦,其支持率為三成三。
據此,二十六日舉辦確為共識。—J.Wong 2008年7月21日 (一) 18:40 (UTC)[回复]
請問投票在哪裡?這種沒有時間限制,沒有清楚議題設定,沒有公開說明是一個「投票」的幾句意見表達,都叫「投票」,在下真是長見識了。--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21日 (一) 19:19 (UTC)[回复]
可以說是公開討論出來的結果。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21日 (一) 23:44 (UTC)[回复]
小弟不才,君有何見解?—J.Wong 2008年7月22日 (二) 01:46 (UTC)[回复]
小弟不才,不見得一個40小時,不夠兩天的「最後階段」公開討論,就和我們講這是共識,在下真是長見識了。--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22日 (二) 15:38 (UTC)[回复]
雨君,您所言非無道理。誠討論在如此倉卒下結束,所得共識的廣泛代表性有限,然而,不可否認的是此討論始終已經本人加上十位左右的維基人參與過,亦經此覓得一個較為主流的提議。在下愚見認為,討論應多開放一個適當的時間,好讓活躍於討論的維基人也有時間參與討論以增加討論共識之認受性。未知雨君對在下愚見有何見解呢?小弟不才,還望提點提點。屆時小弟定獲益良多。—J.Wong 2008年7月22日 (二) 16:35 (UTC)[回复]
提點不敢當,感謝你的理解。無錯,這次公開討論是應該開放一個更長的時間,才能符合公平公開的原則。但不幸的是,這次討論在時間不足的情況下,就被嘎然而止。我沒法不提出我的質疑。--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22日 (二) 17:22 (UTC)[回复]
雖然我沒有參與之前的討論,但也容許我說一些意見好嗎?我見討論中有不少都是傾向於7月26日/7月27日這兩天舉辦聚會(至少這一種意見佔了超過三分之二,有錯請指教),而在這日期前一星期(7月20日)定案,並開始下一步的準備,我覺得很合理,否則不是又不夠時間預備其他詳情嗎? 如果可以,討論開放一個更長的時間固然好,但也要按其實際情況終止討論並依據內容得出共識丫。冒昧發言,還望見諒。—妙詩人 Happy Musician(來聊聊天~) 2008年7月22日 (二) 18:53 (UTC)[回复]
敢問你有否考慮過宣傳需要的時間?人家需要調度日程的時間啊?而且在所謂最後討論階段,我們未盡讓最多人參與討論的責任,例如有些常用工具未被善用作通知用途。--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22日 (二) 19:17 (UTC)[回复]
我想這個情況應該已比春聚之前的2次聚會要好(12)。當然,大家應該更積極的去作宣傳和討論的預備工作,別讓時間給延誤,期待下一次的秋聚大家能同心協力。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22日 (二) 23:27 (UTC)[回复]
人望高處,水向低流;你喜歡隨波逐流的,隨你的便。--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7月23日 (三) 11:52 (UTC)[回复]
沒有辦法,人家天天光在家中沒有事做,哪來甚麼日程? —MM21 (留言) 2008年7月23日 (三) 14:12 (UTC)[回复]

仲尼、MM21,不好反唇相譏。惡龍,你安排是次聚會和上次會長草擬的方案同樣只在數天內促成,我並不明白你何以要質疑上次的聚會建議而另開一個,以令今年的夏聚要一分為二。希望以後閣下對聚會的預備方案會更加周詳。司文敗類 (留言) 2008年7月25日 (五) 19:28 (UTC)[回复]

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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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早前討論

我建議返中國,因為京奧將近, 反到去更有氣氛吧。

始終是香港維基人聚會,我覺得還是在香港辦比較好,而且有些人不方便出境,另外也不是所有人對京奧有興趣,如果是想去中國大陸辦活動,建議以考察團形式辦--Ws227 (留言) 2008年7月11日 (五) 12:15 (UTC)[回复]
京奧和返大陸聚有何關聯?-- ※ JeRRy ~ 雨雨  ※  2008年7月11日 (五) 13:19 (UTC)[回复]

吾建議於九龍或新界西舉行夏聚比較好,支持九龍的原因詳見較早前討論一欄,而支持新界西的原因則是因為我住在這個區域,如在此舉行夏聚的話會較方便,但我擔心可能有港九維基人不支持後者。--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對話 | 土木記 ) 2008年7月13日 (日) 05:22 (UTC)[回复]

我不支持新界西,因為離我的家(在南區)很遠,若於九龍我建議彩虹觀塘;若於港島我建議灣仔中環上環北角香港仔。-Tokyo Metro (留言) 2008年7月13日 (日) 12:25 (UTC)[回复]
樓上發言者,彩虹還是個舉辦夏聚的好地方,此地距離鑽石山外祖母家不太遠,我可先探望外祖母,後出席夏聚。其他的地方就不是太同意。—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對話 | 土木記 ) 2008年7月15日 (二) 10:22 (UTC)[回复]
彩虹有什麼地方建議?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16日 (三) 14:54 (UTC)[回复]
回應惡龍兄,我想彩虹最大的是牛池灣文娛中心,有沒有人能問一問?請儘快覆Tokyo Metro (留言) 2008年7月16日 (三) 15:31 (UTC)[回复]
牛池灣文娛中心?你指一起看節目還是在裡面租場地?搞不通。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17日 (四) 05:26 (UTC)[回复]

偏向九龍、沙田、荃灣或港島北也好,可以參看之前的討論。不過最好是可提供電源的地方(以便長時間使用手提電腦)。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16日 (三) 14:54 (UTC)[回复]

剛看上版,書展時在灣仔舉行是很好的提議,灣仔有很多很好茶餐廳(因我經常去)──Tokyo Metro (留言) 2008年7月16日 (三) 15:41 (UTC)[回复]

茶餐廳很好,不過似乎容不下20多人(參考上次春聚),而且較繁忙的茶餐廳也較容易影響別人作生意,地方也較窄,比較難拿電腦出來。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17日 (四) 05:26 (UTC)[回复]
建議先在中午左右辦3個小時的聚會,以討論議題為主。因為上網便利及成本考量,可選擇理大或港大校園進行(為免再次移動場地,可選擇在餐廳先進行小組形式的議題討論,再集合進行一次全體討論。),各人其後移師香港書展,傍晚有興趣再聚會的維基人,可以先集合再到修頓球場一帶再作小型聚會。德廣 >.< 維基態度 (留言) 2008年7月17日 (四) 06:04 (UTC)[回复]
意見同steven,建議先在理大作議題討論,再乘隧道巴士104號前往會展,這可讓參加者按興趣自由加入/離開,而理大及會展相距只有三至四公里,要作轉移也不太困難。如能集合多人前往參觀展覽,或能向主辦者爭取入場優惠。--TYC (留言) 2008年7月17日 (四) 10:25 (UTC)[回复]
地點還好,不過要爭取入場優惠似乎有點難了。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17日 (四) 10:35 (UTC)[回复]
但我覺得港大較好,因不用浪費港島維基人的車錢,由港大到灣仔碼頭只需HK$4.80(城巴40、40M線)。建議住九龍維基人可乘坐隧巴103線(HK$9.80)。──Tokyo Metro (留言) 2008年7月18日 (五) 17:33 (UTC)[回复]
港大也有考慮過,不過感覺地點較偏(畢竟還沒有鐵路連接,對於新界維基人來說較不方便),另外比較上不熟該處,Tokyo Metro能協助找房間和說明一下狀況嗎?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18日 (五) 23:45 (UTC)[回复]
嗯,反而覺得在港大舉行不太好,對沒有鐵路的維基人可能要轉車,聚會活動不一定全程跟著去,你可以因應自己的需求選擇部份沒動的內容參與。—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7月19日 (六) 01:02 (UTC)[回复]
紅隧坐 103 會死人的,倒不如在彌敦道乘搭 970 / 970X 線或在金雞廣場乘搭紅色小巴,雖然車費較高,但較為可靠及方便。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8年7月19日 (六) 08:17 (UTC)[回复]
如果這樣,我偏向支持在理工大學內辦。至少新界的維基人假使不希望到港島參與之後的活動也可出席。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19日 (六) 08:45 (UTC)[回复]

本人建議在九龍區舉行,因為九龍區的交通較方便,最好是在商場內的美食廣進行,一來自由度較大,二來食物種類選擇多,適合不同人士的口味。Kenwong (留言) 2008年7月19日 (六) 02:00 (UTC)[回复]

美食廣場是可以考慮的,不過星期六、日比較難找到位子就是。此外,要串連上述活動也不容易。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19日 (六) 09:04 (UTC)[回复]

在秋聚的計劃頁中,見到惡龍說:「如果說是東九龍或新界西,主要為荃灣、美孚、九龍灣、觀塘等地。但我更關心的是場地問題,沒有合適的討論場地,很難容得下超過20人的聚會。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17日 (四) 12:37 (UTC)」 不過, 我嚴重懷疑, 夏聚不可以在新界西搞嗎?只有秋聚才可以嗎? 新界西可能係一個好選擇呢!!--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7月20日 (日) 16:07 (UTC)[回复]

當然不排除這些選擇喇,不過要找適合的場地也不容易,加油!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21日 (一) 03:40 (UTC)[回复]

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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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以慢慢講

如果是配合書展的話,可在灣仔、銅鑼灣附近找一家樓上咖啡店進行夏聚(不過需要知道人數以預訂場地)。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16日 (三) 14:54 (UTC)[回复]

  • 雖然我仍然不知道在712到底出席了一個怎樣的活動,但看見大家繼續討論,足見大家對維基社群聚會還是抱有期待的。我當然不反對「一夏兩聚」(如果712算是其中一個的話),更對「書展+聚會」這個提議感興趣。非常歡迎其他維基人就此發表意見,又或者提出其他的活動形式,總之愈詳細愈好!--Onlim (留言) 2008年7月16日 (三) 16:50 (UTC)[回复]

上面提及到像春聚一樣回到理工大學舉行。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17日 (四) 12:38 (UTC)[回复]

另外亦有香港大學的提議。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18日 (五) 23:53 (UTC)[回复]

請大家也提議晚飯的地點,盡量在灣仔或銅鑼灣一帶的。快餐店?!樓上咖啡店?!餐廳?!酒家?!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19日 (六) 00:21 (UTC)[回复]

晚飯偏向茶餐廳會較好,但多數要走入內街,而質素好的茶餐廳多於銅鑼灣,我覺得最好的茶餐廳在鵝頸橋下盧押道,陳志英醫館側的美食園林餐廳,標價算便宜,而食物質素較好。──Tokyo Metro(留言) 2008年7月19日 (六) 02:52 (UTC)[回复]

可是餐廳會否容不下幾十人,而且會否對其他食客構成不便?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8年7月19日 (六) 08:09 (UTC)[回复]

對,也有可能有晚飯左右才過來參加的維基人(相信有一些維基人還是六天工作的),場地預大一點會比較好。最好有多於一個方案,到時臨場可再按情況決定。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19日 (六) 08:13 (UTC)[回复]
如果吃飯也要一分為二那不太好,希望大家能夠同卓分享,例如最好大一點及自由一點的地方。—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7月19日 (六) 15:48 (UTC)[回复]
同意費勒姆的說法--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03:14 (UTC)[回复]

據多數意見,定在紅磡/尖沙咀理工大學舉行夏聚的聚會部份。大家可繼續提議小聚和晚飯的地點。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21日 (一) 04:34 (UTC)[回复]

先暫定在上次的同樣地方集合吧,上次去過的維基人也不用再找地方。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21日 (一) 07:42 (UTC)[回复]

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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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長計議啦~

本人建議這次聚會還是採用我的第二方案(即先討論正事,接着聯誼,吃好飯再談論)吧。--春卷柯南夫子 ( 茶寮對話 | 土木記 ) 2008年7月13日 (日) 05:30 (UTC)[回复]

按上面的提議,會是書展/動漫節→討論→晚餐→閒聊/繼續討論。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16日 (三) 14:54 (UTC)[回复]
都不錯,無論在娛樂或討論也應該滿足大部份的維基人吧。—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7月18日 (五) 02:01 (UTC)[回复]
還是先進行夏聚會比較好?夏聚→書展→晚餐→有興趣的再繼續。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18日 (五) 23:48 (UTC)[回复]
先夏聚再去書展會比較好。—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7月19日 (六) 05:10 (UTC)[回复]
綜合以上意見,建議當日的流程如下:
  • 1130 午飯(理大飯堂,有需要者)+開始集合
  • 1230 夏聚開始
  • 約1515 前往書展
  • 約1600 書展活動
  • 約1830 小聚(遲來的或是逛完書展的維基人均可參與)
  • 約1930 晚飯(看大家逛書展的情況再定)
歡迎各位繼續提供寶貴意見!謝謝!--Onlim (留言) 2008年7月19日 (六) 16:25 (UTC)[回复]
(+)支持,大致還是好的,小聚的意思是怎樣的,可以再說詳細一點嗎?另外有點早吃午飯,但這個不是太大問題。中間的時間有點長,我看也可能要帶點零食去吃。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19日 (六) 18:14 (UTC)[回复]
提出這個流程是希望儘量照顧書迷和非書迷的需要,當然,此流程可以存在很大的彈性的,大家亦可能需要因應當日的實際情況而一起作出臨時的決定(如因為交通或排隊進場問題而決定縮短某活動的時間),這一點我認為大家要有心理準備。
我心目中的小聚是給對書展興趣不大的維基人在會場內(或外)的一個地方集合,然後再一起去吃晚飯的地點。某程度上,小聚時間的長短,是要看看大家到底覺得逛書展的時間足夠不足夠的——由於是次提議的聚會形式時間橫跨大半天,卻包括了兩個費時甚多的活動(夏聚及書展),大家亦要有心理準備「書展活動」會給人走馬看花的感覺。--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0日 (日) 02:21 (UTC)[回复]
應為先夏聚再去書展較好。--TYC (留言) 2008年7月20日 (日) 08:38 (UTC)[回复]
看來大家都是喜歡玩綑綁的人士喔,你們把聚會與書展綑綁一起,看來有四不像的意味吧;聚會討論便舉行聚會,考察書展便搞考察團吧。看你們的,東不成,西不就,一定唔會有好聚會!--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7月20日 (日) 15:33 (UTC)[回复]
我所理解的「綑綁」一詞該是「將聚會和書展一起辦」這個意思吧?這個形式是得到一些維基人的支持的,就我所見,提出這個提議的是德廣 >.< 維基態度,而對這個提議支持的則有Stewart費勒姆、本人;而在時間討論方面,亦有Tokyo MetroWs227J.WongMahoumatic房客某Rcychk兩主一副參與,亦可見他們對活動感興趣,而pedist起初更對議題作出提議,後卻因工作關係而未能出席。我同意縱然得到眾人的支持,聚會的質素也不一定能作出保證,但我相信以上的討論能使維基人各自可以發表對心目中(或理想中)聚會的意見,正如您所說,「既然之前的討論那樣胡鬧,倒不如還原基本步,大家齊齊為聚會的事項慢慢再議論一番」……我希望你不會覺得我們自7月11日起以來的討論仍然像之前的討論那樣胡鬧吧?--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03:14 (UTC)[回复]
7月26日的活動是經過很詳細的討論,讓大家的意見磨合而得出的結果,而日期亦已反映維基人表示在8月前舉辦夏聚的意向。上次是突然提出一個方案,然後硬上弓的要維基人支持,日期也因為要配合一周年的活動而定得死死。其次的是所謂「綑綁」,無論如何辯解提出方案是個人行為,無可否認的是上次聚會在7月12日舉行之目的,乃是為了同日舉辦的協會一周年活動推高人數,本意雖好,但這樣有否諮詢過大家的意見呢?大家是否一致的同意借聚會為周年活動助勢呢?這也不談及兩個活動主辦者重疊,是否有些不妥或衝突?要說明的是,聚會跟書展沒有任何連帶關係(無論是活動性質、主辦單位),而且參與書展是自費活動,愛書的維基人可以選擇參與,喜歡考察的維基人也可以做一些考察工作,愛討論的維基人可以僅參與聚會,那是任君選擇。德廣 >.< 維基態度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05:07 (UTC)[回复]

可以討論一下聚會的形式嗎?小組討論?閃電談?還是其他活動的?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21日 (一) 04:34 (UTC)[回复]

看來,行程太緊密,3小時的夏聚好像不足夠。書展人太多,排隊進場可能很費時。因此,往後活動時間偏差可以很大。其實書展部份不需要刻意安排,而且只要確定書展後的小聚及晚飯地點時間,便容易讓人加入。—小為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16:25 (UTC)[回复]
3小時不夠嗎?上一次也是3小時左右的。如果連之前的集合時間的討論亦計算在內,差不多有4小時。大家認為時間應該延長多久才夠?!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21日 (一) 17:14 (UTC)[回复]
我不愛這樣的夏聚,又要走走糴糴,也沒有空。吼!想同吹水 2008年7月21日 (一) 16:41 (UTC)[回复]
下一次吧,下一次希望由你來舉辦,應該挺有意思的。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21日 (一) 17:14 (UTC)[回复]
7月12日的夏聚大家就因為時間倉猝而嚷住要反對,現在通知的時間也是不足一星期,大家就爭住來支持,是不是大家都傾向由一些又或者是個別的人來舉辦的 O聚 才心滿意足的出席,還是大家都因為見到個別維基人的推動後就故意製造協同效應、封殺其他討論,讓他來舉辦?—MM21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13:48 (UTC)[回复]
我想說這個討論可是延續自4月之後的討論的,公開討論的時間可不短啊。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22日 (二) 23:19 (UTC)[回复]
這可能叫做疑似雙重標準,疑似親屬有別吧--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22日 (二) 19:29 (UTC)[回复]
這裡應該沒有有親屬關係的維基人。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22日 (二) 23:19 (UTC)[回复]
但弊在這個「聚會」是在預定時間前不足四日,在一個40小時,不夠兩天的「最後階段公開討論」下,和疑似在閣下誘導推動之下達成「共識」的。此前你對其他人的提案呢,就是要應人家要求搞個需要至少2/3支持的投票決定的。我真搞不清楚你腦海裡「共識」的定義,是否十分廣泛,是否如匯率般浮動,還是因人而異。--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23日 (三) 17:18 (UTC)[回复]

議題/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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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似講到邊度嗄,大家繼續講下 ^^~

參考之前的提議,順帶討論一下未來的聚會/考察團活動,以及如何吸引社群出席。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16日 (三) 14:54 (UTC)[回复]
建議分若干小組形式討論不同條目的優化問題,每個小組需有兩位維基人分別提案及記錄,各人可以根據自己的興趣參與不同議題的小組討論,再在全體會議作簡報。這樣的做法是考慮到大家興趣不同,希望在有限時間討論到各人關注的問題。德廣 >.< 維基態度 (留言) 2008年7月17日 (四) 06:10 (UTC)[回复]
大家有時間的話希望可以整合一下之前的議題,再羅列出來。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17日 (四) 10:39 (UTC)[回复]
正如我在「712會後有感」一段所提及,希望聚會中有一個「自我介紹」的環節,讓參與(特別是第一次出席)的維基人彼此了解了解。以下是一些「自我介紹」的內容參考:
  • 用戶名及稱呼
  • 加入維基的時間(或原因)
  • 通常編寫哪些條目?
  • 參與聚會的原因及期望
  • 未來目標
  • 其他
至於議題方面,就自己在今年春聚及712夏聚所見所聞,覺得大家對討論有關香港條目的時間分配上意見並不一致,參與今次聚會的維基人打算再次探討有關問題時可能要注意一下時間。--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08:05 (UTC)[回复]
有沒有議題在上次聚會中沒有得到充分討論?希望在這次聚會能夠繼續討論。我覺得討論次序應以「維基整體」為先,「主題內容」為後。當然同意德廣以興趣小組形式討論「主題內容」有關的議題。 —小為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16:33 (UTC)[回复]
同意上述提及的討論次序。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22日 (二) 01:09 (UTC)[回复]
不太明白「維基整體」的意思,小為可以解釋一下嗎?謝謝!--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05:41 (UTC)[回复]
我自己從字面體解,所謂「主題內容」是指針對特定主題作出的討論,例如有維基人關心的「一般條目」問題、「香港條目」的優化問題,這些都適合以小組方式進行,由有興趣的維基人主導與參與討論;「維基整體」是比較廣泛的討論議題,例如5月份一些維基人成功集體編輯奧運聖火在香港傳遞的條目,並獲選為優良條目一事的經驗分享,未來有沒有一些活動需要集體進行等等議題。此外,我建議夏聚應該給予時間讓協會宣傳一下會員招募,也讓參與的維基人多點了解協會的運作與功能,未知大家意見如何?德廣 >.< 維基態度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05:53 (UTC)[回复]
為甚麼大家又喜歡跟聚會跟協會要捆在一起?早前,你們就話協會騎劫聚會,奪去夏聚的主辦權。現在你們又要協會參與其中,請問大家為甚麼把之前反對7月12日夏聚的原因變成讚成今次聚會的話,我不是飛空巴的,就不知道為甚麼各位轉轉到如此神速.....—MM21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17:05 (UTC)[回复]
我看要是有興趣的人去加入就好,聚會的時間倒是有很多其他議題的,再者這方面的宣傳工作應該是由他們自行決定的。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22日 (二) 23:11 (UTC)[回复]
「維基整體」問題可以分幾個方面人員方面,參與人數不足,參與積極性不足;內容方面,例如偏重大中華地區事物,或者內容深度不足,好像周杰倫在英文維基成了特色條目;圖片方面,譬如中文版本的解說圖片不足,往往看中文條目時候,要看懂英文圖片,譬如全球暖化。—小為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07:51 (UTC)[回复]
謝謝小為的解釋!你說有關「圖片解說」的問題我也留意到,希望在聚會中有機會聽到大家的意見。--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07:58 (UTC)[回复]
「圖片解說」不等於「解說圖片」,「解說圖片」或者「解說圖表」是指解說某些結構用的圖片/圖表,所以圖內有很多文字描述,好像地圖內有很多地名。因為文字語言的問題,「解說圖片」需要幾個語言版本。「圖片解說」可以是指圖例,即圖片/圖表旁的文字,圖內可能以符號、顏色或者數字作標籤。使用這種方式可以減少轉換圖片上的文字時所產生的麻煩,但是製作仍然費時。—小為 (留言) 2008年7月24日 (四) 08:24 (UTC)[回复]
是我看錯了,我在看清楚全球暖化那條目時才明白你的意思。--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4日 (四) 10:40 (UTC)[回复]
也建議討論一下維基共享上的圖片版權問題,早一輪有討論版上有部份維基人說不想將圖像上載到共享,擔心被無理的刪除,而改傳到百科中。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22日 (二) 23:11 (UTC)[回复]
不妨討論一下維基社群最近的討論,例如是國旗處理問題,以及是未能發現的破壞。也可以談及下如果吸引其他人參與維基計劃的編輯工作,當然也討論如何透過推廣,增加維基百科的點擊率,我想大家在這方面應該有不少事情想發表一下,抒發自己的感受。—費勒姆 費話連篇 2008年7月25日 (五) 09:16 (UTC)[回复]

書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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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提供多一點資訊給維基人:官方網站展館分佈購票指南書展快訊書目搜尋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21日 (一) 10:04 (UTC)[回复]

當天會有作家講座或名人簽名會嗎?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24日 (四) 03:18 (UTC)[回复]
印象中好像有張大春。--兩主一副 (留言) 2008年7月24日 (四) 03:20 (UTC)[回复]
會有我的簽名會...(說笑說笑...=P)—妙詩人 Happy Musician(來聊聊天~) 2008年7月24日 (四) 04:51 (UTC)[回复]

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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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毛遂自薦,充當這個重任嗎?(需提供手提電話號碼,以便聯絡,並須負責聚會當日接聽維基人的查詢,當然也負責點算人數喇~)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19日 (六) 00:29 (UTC)[回复]

星期六的話我可以擔任,星期日的話就請其他維基人肩負此責了。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19日 (六) 18:17 (UTC)[回复]
我都可以呢--兩主一副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07:49 (UTC)[回复]
那我就偷懶一下,由你來擔當吧,我來當個參與者就好了。不過有問題的話,我亦樂意幫忙。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21日 (一) 09:31 (UTC)[回复]
由惡龍擔當會不錯, 這個夏聚一開始已由他提出和策劃人, 甚至由他建立投票等等,讓他擔當兩次夏聚的聯絡人吧—MM21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21:13 (UTC)[回复]
謝謝支持,不過下一趟吧。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21日 (一) 23:45 (UTC)[回复]
電聯﹕66172819--兩主一副 (留言) 2008年7月24日 (四) 03:15 (UTC)[回复]

年紀小的維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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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維基人好多都係初中生,甚至小學生喎,這個真係好重要的問題。--黑武士仲尼 (留言)

hoho 這個問題真是在此前討論熱烈,真的要認真討論,慢慢慢慢傾--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11日 (五) 13:18 (UTC)[回复]
  1. 很定會有年紀小的維基人嗎?—MM21 (留言) 2008年7月11日 (五) 15:37 (UTC)[回复]

南區的中小學生維基人應沒有很大的問題,因為多數南區的學生的課外活動也要離開南區(包括我,初中生一名),和現在香港仔鴨脷洲的初中學生開始往油尖旺區觀塘區上學,所以若是於九龍或港島的話應對南區的中小學生沒有太大問題。—Tokyo Metro (留言) 2008年7月13日 (日) 12:36 (UTC)[回复]

  1. 雖然我自己都是高中生。中學生還說是年紀小?—MM21 (留言) 2008年7月13日 (日) 14:27 (UTC)[回复]

這個討論好像之前已結束了。Stewart~惡龍 2008年7月16日 (三) 14:54 (UTC)[回复]

  1. 惡龍大何出此言?—MM21 (留言) 2008年7月17日 (四) 16:36 (UTC)[回复]
  • 時下的青少年這般醒目,我不排除有少年維基人會瞞騙家長出席聚會;社群不是托兒所,人身安全的責任在各參與者之中,所以,不如設立一個較嚴謹的年齡限制,以免在發生意外時影響到社群。--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7月20日 (日) 15:37 (UTC)[回复]
    • 感謝黑武士仲尼君的提醒!的確,不知道有沒有擁有組織活動經驗的人士可提供意見或解決方法?--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03:14 (UTC)[回复]
      • 不是說醒不醒目的,這個是應有的智慧。至於他們瞞騙不瞞騙是他們自己的家事,也是他們個人和家庭溝通的問題,與社群無關。其實你也會說他們是青少年,那麼我們便不會是「託兒」,除非你也認為他們Form1、2跟小四、五沒有分別。至於我們沒有構成「帶」他們去甚麼地方就算他們有任何意外,責任也不在我們方,況且就算是甚麼維基人有意外又或者是路過我們聚會場合的人或物發生意外也影響到社群和聚會,所以不可以這樣繞過問題—MM21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21:09 (UTC)[回复]
  • 跟本問題多到無法解決,如果不是有人急急腳把夏聚推上來,跟本問題是可以解決的。就好像兩鐵合併,政府急住合併的話,令問題至今仍未完全解決,可見禍害深遠。難道各位上這次的夏聚是一仆有一碌的上馬嗎?—MM21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16:26 (UTC)[回复]
  • 7月26日集會快要辦了,皮球不能推,除非把這個集會也推至下次的聚會。唯有這樣才可以把問題解決得完滿。—MM21 (留言) 2008年7月24日 (四) 03:10 (UTC)[回复]
    • 回顧春聚,也有未成年或年紀輕輕的維基人在討論頁問及能否出席活動,而他們得到的回應都是正面的。表示可能出席今次聚會的維基人之一Hasee25亦有出席該次春聚,當時他是有成人陪同到場的,我不知道這個往例可不可以作為一個參考。
      的確,我們難以要求每個未成年的維基人都有成年人陪同到場,所以這裏我頗同意MM21君「至於我們沒有構成『帶』他們去甚麼地方就算他們有任何意外,責任也不在我們方」的說法,我本身是不懂法律的,不知道這想法有沒有問題,希望各位出席這次活動的維基人表達一下意見,更歡迎一些年紀小或未成年的維基人發表一下他們對此事的看法。謝謝!--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4日 (四) 10:34 (UTC)[回复]
  • 年紀小的維基人出不出席為甚麼我們都要理會他們的家事?不如大家也到託兒所工作吧, 我在講出「至於我們沒有構成『帶』他們去甚麼地方就算他們有任何意外,責任也不在我們方」是在法律的立場出發,你可以參考較早前討論—MM21 (留言) 2008年7月24日 (四) 16:25 (UTC)[回复]

年紀小的維基人也是人,有自己該負上的責任及擁有自己該享受到的人生自由。我的立場是開放小維基人參與社群,但他們的參與是自願的,沒有人迫他們或拿刀子行他們來。因此他們有權利到來,和責任為自己的安全負責,更重要是大話由他們所創,自然要對自己的大話負責。費勒姆,你要求大家盡快討論問題以趕求效率,有點重蹈零三年時某特區的衙門要求為朝廷安全立法,強行催促議會縮短諮詢的影子。司文敗類 (留言) 2008年7月25日 (五) 19:42 (UTC)[回复]

邀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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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頁:

Wikipedia talk:聚會/2008年香港夏聚/出席邀請

代碼如下(請協助貼到香港維基人的對話頁):

==邀請出席2008年香港夏聚==
{{Wikipedia talk:聚會/2008年香港夏聚/出席邀請|~~~|~~~~~}}

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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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入:

{{Wikipedia talk:聚會/2008年香港夏聚/出席邀請|~~~|~~~~~}}

顯示結果:




其他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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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早前討論

請當事人解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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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所謂活動詳情是定案,鐵定絕不可改;還是提案,時間、地點、活動、形式皆可相酌????????麻煩有司加以澄清!--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21日 (一) 15:25 (UTC)[回复]

我相信自己不是當事人(假設「當事人」是指的聚會舉辦人),只是參與了以下討論的維基人,那麼,以下所謂活動詳情是什麼呢?我認為就是根據黑武士仲尼君的提議:「以下各項,大家可以詳細再討論,力臻完善……」而作出的討論及提案。我當然不敢說下面的討論很完善,但是參與了討論的維基人很多都表達了他們的意見與取向的,如果閣下對是次活動的時間、地點、形式另有建議,非常歡迎加入下面的討論。--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15:44 (UTC)[回复]
不好意思,請不要迴避問題!--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21日 (一) 16:17 (UTC)[回复]
我不是歡迎閣下加入討論嗎?黑武士仲尼君於7月11日邀請各位一起討論,然後有人就活動各項細節提出各樣意見(包括贊成或反對),不就是對提案、時間、地點、活動形式的各方面進行相酌嗎?--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02:44 (UTC)[回复]

可是,我在本頁面中所見的;以及香港維基人公告欄,甚至係邀請模版,都寫到好似言之鑿鑿咁,似乎冇任何迴旋空間lor!疑似係來就來,不來就罷的霸道態度lor!--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7月21日 (一) 16:04 (UTC)[回复]

插話一下,想問有哪一次的維基聚會會是在時間、地點、活動、形式皆沒有定案下作出邀請的?—妙詩人 Happy Musician(來聊聊天~) 2008年7月21日 (一) 16:29 (UTC)[回复]
在 時、地、形式、議題等等方面,自7月11日起,已有超過十數位維基人加入討論:有人贊成726、有人贊成727、有人對兩天均表示反對;有人贊成 「聚會」「書展」合辦,有人反對二者合併……等等,現在的各項細節不過是根據經過這11天討論而得出來的,並不是有什麼人限定必須在什麼時間和地點以哪種 形式去舉行活動。在這11天沒有參與商討的維基人當然可以在這刻開始提出具體意見,又或者完全反對整個聚會的。--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02:44 (UTC)[回复]
Onlim 兄,好像見到你曾提議8月才搞夏聚喎,為何你會突然有興趣參與在7月26日舉行呢?—以上未簽名的留言加入。
你是因為「……當然,我覺得8月的話再來一次聚會沒問題……」這句,所以認為我提議夏聚在8月舉行嗎?那句是回應pedistW.F. Siu兩位的提議的,我亦在該段留言中解釋了「7月」和「8月」二者的分別。而我在7月19日已經說「星期六或星期日都沒問題」了,這句是表達了自己是有興趣參與726的夏聚的。--Onlim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13:02 (UTC)[回复]
如果User:Yuyu不認同討論結果,應當在討論時明確表態支持哪一個時間,而不是現在才要所謂的「當事人」解釋清楚。時間、地點、活動、形式皆可相酌,只是你失蹤了多天,沒有充分參與討論。YunHuBuXi 2008年7月22日 (二) 13:37 (UTC)[回复]
甚 麼是充分?7月12日夏聚大家在說時間倉猝,沒有充分討論,現在出了通知後距離活動預定日期只有數天,那麼是不是又有充分討論? 如果大家本住「時間倉猝,沒有充分討論」的思維,那麼今次的夏聚又為甚麼不見大家反對? 是不是今次的聚會除了還有零食(書展)大家就要爭住支持? 難道香港的維基人無論入協會還是去聚會都是見著數就去,無著數我就唔去的人? 還是大家雙眼發了光所以聚會日期及倉猝性也視而不見?—MM21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14:01 (UTC)[回复]
而且User:S19991002你的話是不是排除了其他維基人參與你所謂充分討論?—MM21 (留言) 2008年7月22日 (二) 14:06 (UTC)[回复]
就算不介定定案和提案的問題,40小時,不夠兩天的「最後階段」公開討論決定四天後一個全港大聚,請問這種安排合理嗎?我個人算是有幸在「聚會」110小時49分鐘前 收到個「邀請模板」,但其他人有多少時間應對呢?只給其他維基人100小時左右的應對時間,請問這種安排合理嗎?書展人氣性節目,導致聚會時間安排浮動性 極大,書展又要走馬看花,討論時間又不足夠,兩邊不討好,請問這種安排合理嗎?對於其妙莫名的安排,我覺得實令人難以接受。--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22日 (二) 17:34 (UTC)[回复]
看 過討論,雖然我未能出席,但難免對聚會氣氛感到憂心。記得7月12日的所謂夏聚是由Pedist兄提出,我想反對的原因是提出直至將舉行的期間沒有足夠的 討論去落實聚會詳情(或者說,討論的方向都與籌辦無關),所以才有預備倉促的感覺。再看7月26日,至少我是昨天收到邀請,而且在討論中看到一些已經基本 定案的安排,作為被邀者,當然希望看見有關將參與節目的資料作考慮,而且五天的時間考慮邀請而不是只參與討論,個人認為時間是非常充裕的。個人意見,大家 討論時,不要先在他人的籌備中找渣,就事論事,多點善意推斷;如果有幸為夏聚作預備,也請務實地討論安排。
說回夏聚安排,我想籌辦者也應留意雨雨的憂慮,去書展這類活動在時間上往往不容易掌握,如果可以,不妨多討論詳細安排,以好好把握時間。—妙詩人 Happy Musician(來聊聊天~) 2008年7月22日 (二) 18:38 (UTC)[回复]
很遺憾的說,我並不覺得4天前定案是合理的,是足夠的。你可能有四天時間考慮,但其他人晚些被貼「邀請模板」,晚些才查閱用戶頁,那就只有三兩天。我並不覺得這個「聚會」是符合公眾利益的。--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22日 (二) 19:13 (UTC)[回复]
雖 然我不是所謂的「當事人」,僅以一介維基人的身份,回應雨兄、黑武士仲尼兄的幾點質疑。其實諸君不必動氣,雨兄不是在7月10日的投票時已經說:「哪怕夏 聚延期一兩周,組織工作也不見得會不倉促。」現在雨兄質疑沒時間給大家考慮,難道忽略了這是經過幾個月的討論,以及7月12日聚會激辯而作出的結果嗎?反 之,7月12日謂之「拋磚引玉」的聚會卻從來沒有討論就「急就將」,如果兩個夏聚建議都是「討論時間又不足夠,兩邊不討好」的話,為什麼雨兄在7月12日 聚會討論又會如此無言,甚至明明不支持合辦都投下支持票呢?豈不正如雨兄於7月22日的留言那樣:「這可能叫做疑似雙重標準,疑似親屬有別吧」嗎?也許雨 兄不明白為什麼我反對7月12日的聚會,我必須說明我從不反對時間緊迫,而是不希望在未經廣泛討論與取得共識前,舉辦可能被視為協會舉辦的活動造勢之聚會。雨兄乃資深的維基人及協會副主席,相信必能明白這樣瓜田李下的事情,足以對維基造成多大的損害。
我 十分欣賞協會主席pedist兄在7月10日澄清所言:「社群亦因這小小誤會,建立出以溝通解決問題的良好氣氛,吸引到舉辦社群活動的注意力。日後繼續保 持以善意去理解,避免用「捆綁」、「騎劫」等挑動情緒性的字眼,那才是維基社群所需要的風度。」可是,很可惜的是「捆綁」一詞,在黑武士仲尼兄在7月20 日又使用到,難道維基社群真的缺乏這樣的風度?恕我愚昧,也許協會應該舉辦網路文明的宣導活動了。德廣 >.< 維基態度 (留言) 2008年7月23日 (三) 05:21 (UTC)[回复]

J Wong 和 妙詩人 , 辛苦了, 你地真係夠仁義, 代人受過, 可惜有人仍保持孤高氣傲的身段, 面對質疑仍視之不見, 不屑回應, 妄若至聞; 這算是甚麼人?

我強烈質疑為何這樣的決定能夠作出來, 而始作俑者又不敢透露!!!

說穿了, 根本有人明顯地摧毀原則; 先做了法官, 既而犯法, 根本就係 "只管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 的福街行為, 試問, 這樣子的人算啥樣子? 我強烈要求有關的人士作解釋, 並作出合理的行動以作彌補. --黑武士仲尼 (留言) 2008年7月23日 (三) 15:10 (UTC)[回复]

那個在高談闊論風度那位仁兄,不知是否不幸罹患間歇性失憶,不記得自己此前發表過甚麼偉論,極不客氣地高分貝斥責協會。轉過頭就叫人不必動氣,就跟大家講要網路文明宣導,真有黑武士所言那般有趣了,可謂判若兩人,演技奇好,相信足以報考某電視台的藝員訓練班有餘。
至於7月12日投票的問題,我很遺憾有人真的十二分喜歡玩貼標籤的遊戲,改為支持的理據說得很明白,有人總喜歡向某個特定方向設想人家的行動,我也只能表達萬分遺憾。--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23日 (三) 15:48 (UTC)[回复]

雨兄言重,恐怕你也是酒醉卻嚷著自己清醒,不記得兄在上次討論僅在7月10日的投票發言,此前大家正在討論7月12日聚會是否合理時卻沉默無語,現在卻反過來對維基人「極不客氣地高分貝斥責」呢?難道這樣就是閣下說的「判若兩人」嗎?雨兄也許沒有參與之前的討論,似乎錯誤解讀了對本人的言論,為此我重新看一翻自己在7月7日至9日的留言記錄,還是總結如下:時間緊迫是其次,最重要的是不希望在未經廣泛討論與取得共識前,舉辦可能被視為協會舉辦的活動造勢之聚會,再說聚會與一周年活動的主辦者身份重疊,可能引起爭議。我一向文責自重,不喜以「演技奇好,相信足以報考某電視台的藝員訓練班有餘」等言論單單打打,雨兄既是協會的核心人物,還望注意辭令,與維基人作出理性的對話,才能為協會與社群帶來俾益。德廣 >.< 維基態度 (留言) 2008年7月24日 (四) 01:22 (UTC)[回复]

很不幸地,我看到現時的討論正向很不健康的方式發展。雨雨兄,仲尼兄,不論你們對其他討論中的人士如何不滿也好,請你們不要化作人身攻擊好嗎?這樣的文字對討論沒有好處。—妙詩人 Happy Musician(來聊聊天~) 2008年7月23日 (三) 16:41 (UTC)[回复]
上面那些出爾反爾的文字對討論也沒有好處—MM21 (留言) 2008年7月23日 (三) 23:44 (UTC)[回复]

容我這個局外人說兩句。

你們的爭執似乎自本年的春聚起便一直沒有停止過。
我不知道究竟發生甚麼事,不過對我來說,有兩件事是肯定的:

  1. 有人辦聚會,我就看看有沒有時間。能出席固然好,不能也沒所謂
  2. 總之在社群提出討論就算數。誰辦的,我不管

我自己參加的同學聚會,通常也是前三兩天才有正式的時地通知,
如果不能去,也就算了。沒必要在這小節上大動肝火。

我對這兩次聚會的立場是一樣的。
主事者既然想把聚會配合其他有意義的事件舉行,自有其原因。
即使我不同意,也不應該提出不必要的質疑。這對主事者不公平。

至於其他的爭拗,似乎和聚會沒有甚麼關係。
對主事者不滿,不去便算了。在討論頁大鳴大放還不止,
還要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這樣的理由把自己的行為合理化。
更可怕的是,說這種話的人是一個有公職、有身份的人。

我想,無論這人心中有多大的道理要「力爭」,
也大不過尊重別人這樣顯淺的道理。

「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謹此互勉。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8年7月24日 (四) 05:21 (UTC)[回复]

  • 為甚麼當日指責別人「捆綁」、「騎劫」,今天他自己重犯時,別人又不能指責他?「子矛子盾法」是哲學家李天命所提及的其中一種一種思辯方式。他指出:「當 對方持論悖謬或言辭空廢或甚至語無倫次不知所云……的時候,我們就針鋒相對或順勢相應,作出一種與之結構相似或內容相承的回應,以此作為照妖鏡,照出對方 持論悖謬或言辭空廢或甚至語無倫次不知所云」。因此,這只是一種思辯方式,當中沒有不禮貌的態度。相反,我跟邀請者: Stewart~惡龍是好朋友,請派翠可夫明察。—pedist (對話頁) 2008年7月24日 (四) 05:45 (UTC)[回复]
    • 鄙人亦曾略覽李博士的大作,亦明白使用適當思辯方式的重要性。閣下多次提及該思辯方式的目的在於「照出對方持論悖謬或言辭空廢或甚至語無倫次不知所云」,就此鄙人想冒昧請教一下:我們在這裏的討論是否以「照出對方持論悖謬或言辭空廢或甚至語無倫次不知所云」為目的?
      而且,「綑綁」、「騎劫」這些比較主觀的形容,是隨論者立場而出現的東西,而這種批評本身已經是對主事者的一種不尊重 (個人認為李博士在演示思辯技巧時常有意無意地忽略此點) ,因此鄙人在沒有真憑實據的情況下,實不敢妄下定論。
      最後,如閣下認為這些討論對聚會的舉辦有重大幫助,請不吝賜教。先謝。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8年7月24日 (四) 06:54 (UTC)[回复]
      • 唉,其實,在言詞上可能會比較重,不過,真正有意製造矛盾者,其實P兄你可以在聚會的頁面看看早前討論的便能夠一清二楚,認定誰才是始作俑者!--220.246.206.90 (留言) 2008年7月24日 (四) 11:09 (UTC)[回复]
        • 不必講到這麼重,不過我對誰是始作俑者興趣不大。反正一個人是吵不起來的,我只是做較接近我能力範圍的事。而且要搞杯葛的話,自己不去便是,硬要搞破壞,就算不是「始亂者」也不代表可以接受。何況如果你們覺得自己是理直的一方,更應突顯一下自己不是搞事份子才對。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8年7月24日 (四) 13:09 (UTC)[回复]
          • 幾點回應如下:
            1. 我想大家都只是想參與聚會,不是希望杯葛聚會,否則也不用花這麼多時間來爭辯
            2. 我十分欣賞User:Tksteven|德廣兄所言:「過去批評別人的人,是否都應該以同樣的標準看待自我的行為」
            3. 討論當然不是以「照出對方持論悖謬或言辭空廢或甚至語無倫次不知所云」為目的,但如對方持論悖謬或言辭空廢或甚至語無倫次不知所云時(舉例如支持1+1不等於2),不先來釐清一下的話,還如何能討論下去?—pedist (對話頁) 2008年7月24日 (四) 15:35 (UTC)[回复]
            • 鄙人仍然不明白,針對「對方持論悖謬或言辭空廢或甚至語無倫次不知所云」的問題 (其實哪裏出現過這個問題,鄙人也還是找不着) 進行釐清,是否真的影響到聚會的籌備舉行?這種釐清有否帶來實質幫助,還是只是 (不幸地) 轉移了大家的視線?請恕鄙人未能認同在這個討論中再把「7‧12」聚會及其籌辦討論中的磨擦再牽扯進來、或者基於同一個標準再把事情「釐清」,有什麼實質作用。 -- 派翠可夫 (留言按此) 2008年7月25日 (五) 03:28 (UTC)[回复]

Pedict兄以事論事足見風度,小弟反思了近月來的討論,總結以下幾點:

1. 夏聚討論已經幾個月,即使沒有7月12日的爭議,我相信夏聚亦會於7月中至8月初進行。協會舉辦研討會後的聚會本意是好,但是否忽視了那幾個月大家耗費不 少時間與心力的討論呢?兩者合辦進行有否諮詢過參與討論夏聚的維基人之意見呢?我相信若果大家都尊重彼此意見,反彈也許不會那麼大的。
2. 我相信如果不是身為協會主席的Pedict兄提出夏聚建議,爭議亦不會那麼大... 無疑,Pedict也許明白自己有公職在身,而此公職與維基社群有莫大的關係,在維基的言論自然多加留意。此外,有人認為合辦會產生協同效應,有何不妥? 但請諸位切記協會只是一部分維基人組成的組織,雖然在名義上是代表香港維基人,但實際上參與社群的維基人,卻不見得都是協會成員... 也就是說,維基人未必覺得協會代表自己,協會也不見得都歡迎非會員的維基人參與活動。我想爭議點並非如何添加夏聚的內容,而是角色衝突與忽略其他維基人的 感受吧,書展多了幾個人入場對我們沒有什麼利益,諸位作為研討會的主辦者,聚會有助提升參與人數與爭取媒體曝光率,難免給人"利用夏聚辦自己活動"之不良 觀感了。
3. 上次春聚及其後續討論,不難發現協會一些幹部對優化香港條目,提升香港維基人的編輯水平等議題上,可能與不少維基人持不同的看法。當然,協會以推廣 Web2.0及自由文化作為主要功能是甚具前瞻性,但關於上述議題,我想協會還有許多空間可以發展,至少不必排斥維基人有這樣的訴求,更積極的進行理性討 論,我想即使大家不是做個別條目,協會中資深的維基人所具備的編輯經驗與識見,也可以作為其他維基人編輯其他條目的借鑑吧,沒必要因為個人對條目的喜惡而 排斥對方。諸君如果留意台灣與日本的維基,都積極與當地史地文化的研究作連結,大可參詳借鑑。德廣 >.< 維基態度 (留言) 2008年7月25日 (五) 02:35 (UTC)[回复]
  • User:Tksteven|德廣兄更具風度,我也有數點回應如下:
    1. 夏聚討論已經幾個月,正因我擔憂夏聚會無疾而終,才帶出7月12日舉行夏聚的建議
    2. 雖然,我亦是WMHK的會長,但我以用戶名User:Pedist在維基百科上的所有發言或建議,只代表個人,並不以是WMHK的名義作出的,如同我編輯條目,只代表自己,不是代表WMHK編輯條目
    3. WMHK成立其中之一目的,正是推廣維基百科及其姊姊計劃。我當初建議7月12日舉行夏聚,因適逄7月12日有WMHK舉辦的研討會,希望借WMHK來推廣夏聚,能收吸引到更多維基人出席之效。所以,反過來說WMHK借維基百科來作推廣是不合適的,而德廣兄所指的「利用夏聚辦自己活動」及「為協會舉辦的活動造勢之聚會」等,更是不恰當及無中生有的
    4. 認同德廣兄所指的協會還有許多空間可以發展,但WMHK從未排斥維基人對優化香港條目,提升香港維基人的編輯水平等訴求。如曾有WMHK的理事參與相關議題,也只是其個別在維基百科上的發言或建議,同樣只代代表其個人,並不代表WMHK。—pedist (對話頁) 2008年7月25日 (五) 16:15 (UTC)[回复]

連日來的討論,我想彼此的論點與理據皆已充分呈現,至於誰是誰非,也只能交給廣大維基人公論之。至於,pedist兄提到文責自負一點,我想連日來我亦是回應諸君,亦非回應協會。值得一提的是,組織是由個人組成的,組織不會編寫條目,更不會排斥維基人關心的議題。我所呼籲的是,每一位維基人(是否協會成員幹部也沒有所謂)能夠放下個人對特定條目的喜惡,接納他人,鼓勵不同維基人對各自專長的條目進行優化,這樣才能提升維基的水平。德廣 >.< 維基態度 (留言) 2008年7月26日 (六) 02:58 (UTC)[回复]

  • 同意User:Tksteven|德廣兄之言,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同時我也呼籲,每一位維基人放下個人對特定組織(如維基媒體基金會及世界各地的分會)的喜惡,接納他人不同的意見及聲音,鼓勵不同維基人對各自專長的條目及項目(如維基推廣、籌款等)進行優化,這樣才能全面及持續地提升維基的水平。—pedist (對話頁) 2008年7月28日 (一) 16:03 (UTC)[回复]

離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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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吹水)乾脆設定在30日放Jupas……希望香港理工大學收我啦……—長門有希許可是……? 2008年7月22日 (二) 15:35 (UTC)[回复]

我為你祈禱,也為所有應屆高考生祈禱。Amen!-- ※ JéRRy ~ 雨雨  ※  2008年7月22日 (二) 15:44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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